第22章 净身出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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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砚的声音就是电视剧里那种大律师的感觉,字正腔圆,中气十足,还有几分不近人情的威严。

    我心想肯定是许老师提前招呼过了,别人律师时间宝贵,所以才开门见山吧。毕竟社会精英一般都不屑于浪费时间,大状们的咨询费都是按分钟计费的。

    我屁颠屁颠地回应,“现在就可以,施律师。”

    几乎是瞬间,施砚的微信语音打过来。

    我接了起来,自觉又礼貌地自我介绍,“你好,施律师,我是阮桢,许……”

    “阮小姐,你的资料我很清楚。”施砚没等我说完就截断了我的话,问我,“你的离婚诉求是什么?”

    我乖乖回答正题,“我要姜明初净身出户。”

    施砚直接掐灭我的幻想,“阮小姐,现在没有净身出户这一说法。”

    我坚定地说,“可是,我父母留给我的遗产,一分也不能让他拿走。”

    “他是婚姻过错方?”

    “是。”

    “出轨?”

    “是。”

    “除了你父母留给你的遗产之外,你们有什么婚内共同财产吗?”

    “姜明初名下有一家建材公司,他是法人和总经理,但公司是由我出资成立的;此外,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婚后买的,全款八百万。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共同资产了。”

    听到这里,施砚问我,“你们有签婚前财产协议吗?”

    “没有。”

    施砚嗯了声,又问,“为什么不协议离婚?”

    我坦白说,“他不肯,并且……我怀疑他想掏空我的财产。不对,是他已经通过一些手段,套走了我部分财产。想用我父母留给我的遗产,去给小三家做敲门砖。”

    “你抓住他出轨的证据了吗?”

    “是,我找了私家侦探,掌握了一些他和小三在一起的证据。”

    施砚有点无语,但还是耐着性子说,“你找私家侦探拍的那些姜明初出轨的视频和照片,没多大用处。一不小心,还能成为他反咬你一口的证据,起诉你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你要想起诉离婚,并且保证你的利益不受损害,必须找到姜明初偷偷转移财产的证据,而不是你怀疑,你以为,法律讲的是实打实的证据。”

    “我可以查。”

    “嗯,切勿打草惊蛇,另外,我会安排人调查这件事,需要的时候请你务必配合。”施砚问我,“还有其他诉求吗?”

    我捏着手心,问,“如果有证据能证明我的孩子是被姜明初和他妈联合害死的呢?施律师,我想要他付出代价。”

    施砚闻言,明显顿了几秒,而后才说,“害死?阮小姐,说清楚一点。”

    “我亲耳听见他和他妈说孩子是被他们下药害死的。”我想了想,补充说,“据我推算,他们应该是在我做完四维之后,也就是孕24周之后,开始给我下药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胎儿视为具有人格权和生命权,并且受到法律保护。阮小姐,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么姜明初和他妈会面临刑事责任。前提是,你有证据。”

    我坚定了想法,“施律师,你等我消息。”

    “好。”施砚例行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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