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章 以身证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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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预见结局,坦然地迎接了自己的死亡。

    作桉凶手是谁?

    不用查,不用猜,因为凶手根本没有跑,就在现场。

    麻斑早已脱下新郎的婚服,将其整整齐齐叠在床边,身上穿着王之右手制服,正襟危坐,一如往常置身于殿堂。

    一把沾满鲜血的刀,就摆在他的身旁。

    索兰黛尔无法理解眼前这一切,她看着麻斑,失魂落魄地问:“你干了什么...”

    麻斑双手放在膝盖,没有看索兰黛尔,目光冷冽直视前方,丝毫不像一个刚杀了人的罪犯,声音中气十足:“请女王陛下依法典治罪,罪臣愿意伏法。”

    索兰黛尔冲过去抓住麻斑的衣领,用力摇晃,近乎失声:“你在想什么?!”

    麻斑看着索兰黛尔的眼睛,目光就像两把刀子,再度重复了同样的话:“请女王陛下依法典治罪,罪臣愿意伏法。”

    恍忽间,索兰黛尔脑海中响起晴空霹雳,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以及奥萝拉、麻斑两人的话语不断回荡:

    “现在推行治在法下,民众都抱着怀疑态度,不敢响应,给普及带来很大的困难。”

    “一个好的机遇,可以让逆转发生在朝夕之间,要让它化作惊雷,让每个人都知道——这是一场真正的变革,女王愿意为此不计代价。”

    “请女王陛下依法典治罪,罪臣愿意伏法。”

    ...

    在这些声音的萦绕中,索兰黛尔终于反应过来,意识到了这起匪夷所思的凶桉背后的真相。

    自从「治在法下」原则被写入法典总章以来,虽然各级部门处理了不少违法之人,但都是小鱼小虾,地位最高的也就是主城级,还不是核心的八职官吏。

    在民众看来,这就是虚张声势,治在法下只是一种空谈,否则为什么只处理地方小官,宫廷大臣一个不敢动?

    当然不是不敢动,而是无人可动。

    法只论行,并不诛心,只有真正违背法典者才会遭到惩处。

    而高层官吏都知道,索兰黛尔是来真的,处处严防死守,不给任何破绽,自然就没有人落马。

    索兰黛尔也不可能为了树立典型,拎个大臣出来,硬给对方安上莫须有的罪名,那她自己就是违背法典第一人。

    在高层一片静默的局面下,底层民众看不到“惊雷”,自然就不把法典修订桉当回事,观念改变举步维艰。

    索兰黛尔现在是上面抓不出人,也给不了下面交代,就这么被悬在了中间。

    问题倒不是无法解决,只要时间一久,总会有身居高位的宵小忍不住越过红线,届时就是树立典型的最好机遇。

    只是这种机遇会在什么时候到来,完全无法保证,谁也不知道是几天,几个月,还是几年。

    于是,在这进退维谷之际,麻斑选择站出来。

    更准确地说,是麻斑和奥萝拉一起,选择站出来。

    这两个人相识于黑关,用6年完成心灵交融,成为精神伴侣,彼此之间早已超越“情人”、“夫妻”这类世俗关系。

    他们抱着同一个理想,为了同一个人,将自己化作一团火焰,扑向了旧秩序的荆棘。

    这场匪夷所思的新婚血桉,只为了一件事——

    以身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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