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打工嘛,素质低一点很正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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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这里的人聚集得多了,出於从众心理,越来越多的路人也跟着围了上来。

    人多了,萧岚和胡莱就忙活起来了。

    这倒也阻止了老奶奶继续找萧岚问话。

    很多人听说煲仔饭还得现做,听说黄焖鸡可以直接出锅,就选择了把黄焖鸡打包带走。

    一掀开黄焖鸡的锅盖,这焖了更长时间的鸡肉,颜色不但没有变暗,反而显得更加浓郁诱人。

    因此也有些人,原本是直奔着煲仔饭而来,却硬生生被黄焖鸡的香味诱惑得改变了主意。

    “黄焖鸡一份,打包。”

    对於这些要打包带走的人,萧岚都会好心提醒一句:

    “请尽快食用,趁热吃味道更好。”

    现在天气冷,很可能拎回公司的功夫,饭就已经被吹凉了。

    不过大多数顾客都是一脸无所谓的神情,这年头谁没吃到过放冷的外卖,习惯了。

    要不就是听了以後内涵地笑笑,以为萧岚这麽说是“免责声明”。

    到时候饭菜吃起来不好吃,还可以推说是冷了才不好吃的,不是手艺的问题。

    给人打包黄焖鸡的功夫,之前做的三份煲仔饭也熟了。

    两份给最先被诱惑过来的两位路人,还有一份给老奶奶的孙子。

    “煲仔饭帮忙打包一下。”

    “好。”

    萧岚应声之後,直接用两个勺子沿着煲仔饭边沿轻轻一撬,就连饭带菜完整撬出来了。

    他这紫砂锅质量好,所以米饭完全不粘底。

    加上锅巴已经成型,底部像个嫩黄色的碗,即使夹出来也是完整的一个圆,不会在空中散开。

    萧岚将煲仔饭放进圆形铝箔餐盒,盖上盖子,将封口处捏成花瓣状,而後直接装袋,递给顾客。

    那老奶奶满心满眼都是紫砂锅,当然没有要求打包,只想近距离地把这砂锅盘上一盘。

    胡莱还想帮老奶奶把煲仔饭端到摺叠餐桌上,哪想到老奶奶手脚利索得很,自己就动手了。

    “诶,您筷子没拿!”

    胡莱乾脆直接把筷子勺子送过去,省得人家再跑一趟。

    虽说只买了一份煲仔饭,但他还是送了两份餐具。

    顺便给了一个一次性碗,万一祖孙俩都想尝尝呢。

    拿过去的时候,只见老奶奶爱不释手地抚摸着紫砂锅的盖子,半天没有打开。

    孙子在一旁都急得催促了:

    “奶奶!快点开盖,我好饿!肚子在叫了!”

    奶奶嘴里却只是啧啧称奇:

    “润,太润了。这砂锅好啊,真的好。”

    忽然她问向胡莱:“老板,你们这砂锅哪里买的啊?”

    胡莱一脸真诚的愚蠢:

    “我不道啊!我不是老板,我就是夥计,餐具车子全是老板自己置办的。”

    “好吧……”

    老奶奶知道问不出什麽,只能遗憾地打开盖子,像是怕磕坏那样,轻轻地放在一旁。

    盖子一开,孙子立即举起早已准备好的勺子,往里面最诱人最好吃的排骨挖去。

    奶奶发出短促的惊叫声,连忙握住孙子的胳膊,阻止他将排骨送入口中。

    “等等等等,先别吃,让奶奶给你试试能不能吃。”

    砂锅是好砂锅,但这不能代表食材也是好食材。

    他们家就孙子这麽一根独苗苗,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是非常上心的。

    小孩子生活阅历有限,没有太多辨别好赖的能力。

    只要食品香精放得多,小孩就敢猛猛吃,吃得嘎嘎香,吃出问题都不知道。

    还是让她这六十年厨龄的老人家来探探乾坤,肉不好就不吃了。

    说着,老奶奶抄起筷子,将勺子里的那块排骨夹起来,放进嘴里。

    随着排骨下肚,老奶奶的老花镜内部忽然蒙上一层水雾。

    这水雾看着不像是被排骨熏的,倒像是眼睛里的热泪蒸出来的。

    太好吃了!比她自己做的要好吃上百倍!

    像她这样牙口不好的老人,都能让肉和骨头一咬就脱。

    但在骨肉分开的前一刻,它们还紧紧地握着彼此的手,抵抗着分离的命运。

    这让老奶奶意识到这绝对是鲜肉,不是放久了的冻肉。

    冻肉不管保养得多好,吃起来口感多嫩,它都已经在漫长的等待中,耗尽了心力。

    被吃的时候,完全不愿意反抗,每个细胞都写着任由命运摆布的消沉,丝毫没有活力。

    总之,这排骨绝对是好排骨!

    但是,这排骨实在是好吃得有些过头了。

    普通的排骨,哪里能做成这样!

    难道是现在科技又升级了?

    老奶奶越吃脸色越凝重。

    这一口不但没有洗清排骨的嫌疑,反而加重了心中的怀疑。

    不确定是不是好肉,再吃吃。

    又是一块进嘴,老花镜上面的雾气更白了。

    看着奶奶嘴巴动得越来越快,一块接着一块,孙子急得都快伸手进砂锅里抓了。

    可他到底上二年级了,自控力还是有一点的,虽然不多。

    “奶奶,你试好没有啊?我可以吃吗?”

    孙子垂涎三尺地问。

    老奶奶含含糊糊丶略有迟疑地答:

    “能吃……吧?不好说,我吃口别的看看。”

    她夹起砂锅里的其他配菜,想通过配菜的水平,侧面检验出主菜的水准。

    要是配菜都不行,那麽主菜的档次也高不到哪里去。

    试想,你会给10000块的手机,配一副2元店的耳机吗?

    不会吧,最差也得配个20块的吧?就算配个200也不为过。

    而一个人的耳机如果上千块钱,那麽可以推知,他的手机价格一定会比耳机贵,甚至贵好几倍。

    老奶奶用大拇指擦了擦老花镜的内侧水汽,再重新戴上,仔细查看。

    终於让她在排骨里面,发现了芋头的踪迹。

    是的,萧岚这份排骨不是纯排骨,他混了一点便宜的素菜进来,不然就不是这个价位了。

    就像黄焖鸡里放土豆,也是为了把土豆价卖出鸡肉价。

    不过萧岚还是很良心的,没有让配角抢主角的风头,更没有影响主角的发挥。

    芋头的存在就像花束里的叶子,不仅能衬托鲜花的美,还起到了一个造型上的作用。

    老奶奶夹起一块芋头咬了半口,她是故意的,为的是看清芋头里面的纹路。

    一条条丝状紫红色纹路,如同槟榔,淀粉颗粒明显,肉质结构紧密……

    她眯起眼睛仔细打量,但是在她的老花眼发挥作用之前,她那宝刀未老的舌头已经给出了答案。

    这是荔浦的芋头!因为有槟榔纹路,也叫槟榔芋!

    它的特徵就是粉嫩软糯甜,被誉为“芋中极品”,在古代更是朝贡皇家的贡品!

    槟榔芋在当地卖兴许价格不贵,但生鲜食材,贵就贵在运费。

    这个品种的芋头种植对土壤和气候要求很严格,其他地方很难培育。

    平时要是想吃到这种芋头,一斤就得十几块,堪比普通的猪肉价了。

    连配菜都是这档次,那麽排骨绝对不会差!

    “孙子,吃吧!这煲仔饭可以吃了!奶奶给你试过,营养又好吃!”

    回答她的,是孙子的一声抽噎。

    定睛一看,砂锅里面哪里还有什麽排骨,就只剩几块芋头丶几根青菜和被渗入排骨汤汁的米饭了。

    她竟在不知不觉间,试菜试了这麽多!快吃完了都!

    而孙子被她抓着右手,手中倔强地抓着勺子,想去抢又抢不到,够又够不着。

    另一只手不会使筷子,只能眼睁睁看着奶奶把属於他的排骨吃完了。

    “奶奶坏!奶奶抢我饭吃!”

    孙子小嘴一瘪,真的哭成了一个孙子。

    嘹亮的嗓音让所有路人频频侧目。

    奶奶心里一急,连忙用勺子舀了一勺带着芋泥与肉汁的饭,塞进孙子嘴里。

    “呜呜呜呜呜呜吧唧吧唧吧唧……”

    孙子高亢的哭声变成咿咿呜呜的哽咽,随後变成了急切的咀嚼。

    年纪小还是好糊弄,即使是肉汁拌饭,也能让他心满意足地吃下大半碗。

    每吃一口,孙子的眼睛就更亮一分。

    最後两只眼睛吃得像探照灯一样,彷佛这是他出娘胎以来,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

    就连孙子不爱吃的青菜,都因为染了肉汁,被他从头到尾吃了下去。

    平时家人百般劝说,威逼利诱,孙子也才肯吃掉菜叶,留下菜梗。

    很多时候,小孩子挑食不是因为不懂事,而是因为他们的神经更加灵敏,可以感知出许多大人无法感知到的东西。

    不止是耳聪目明,小孩还可以闻到大人闻不到的异味,舌头更是能尝出普通青菜中几乎可以忽略的苦涩。

    喜甜怕苦是人的天性。

    如果这些最微妙的令人不适的味道都被消除了,那麽小孩也是很愿意吃蔬菜的。

    就像这一锅煲仔饭,里面油麦菜的苦味被完全中和,只剩清甜。

    排骨渗出的肉油和骨油在青菜表面薄薄地裹了一层,使之不变色,不氧化,呈现诱人的翠绿色泽。

    别说只有几根,再来一盘都不够吃!

    这一份煲仔饭是成年人的份量,孙子吃到一半,已经连连打嗝。

    可他的动作丝毫没有停,还是举着勺子往里挖。

    嘴里吃着一口,勺子里舀着一口,眼睛里还盯着锅里物色着下一口。

    老奶奶怕孙子吃撑了,连忙轻抚着他的後背,连声劝:

    “慢点吃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话音刚落就收到孙子幽怨的目光。

    谁说没人抢,排骨不就是被奶奶抢光了吗?

    老奶奶神色尴尬了几秒,然後起身说:

    “你吃慢点,我让老板再做一份,到时候把排骨分给你。”

    刚才那几口,够谁吃啊,她都没吃饱,肉就吃完了。

    这会儿老奶奶是彻底决定不做菜了,中午她和孙子就吃煲仔饭就行了。

    孙子看到奶奶继续去点菜,他乐不可支。

    为了留点饭来配菜,他强行放慢了吃饭的速度。

    夹起微微焦黄的锅巴,细嚼慢咽了起来。

    色泽金黄的锅巴,干香脆口,被他咬得咔咔直响,跟薯片一样劲脆,又比薯片耐嚼。

    好吃得他翘起脚,闭上眼睛享受。

    滋味悠长,回味无穷。

    与他反应相似的是邓阳,他同样是吃饱了动弹不得,挺着大肚子瘫在椅子上,眯着眼晒太阳。

    从路人的视角望去,只觉得这一幕很有趣。

    冬天里,两个人都裹得圆乎乎,穿得鼓囊囊,为了防风还戴上了帽子。

    不近看长相的话,一大一小两人,像极了两只玩具泰迪熊。

    光是看他们肢体舒展的姿态,就感觉他们此刻一定很幸福。

    於是路人禁不住为了幸福而停下脚步,也想尝尝到底是什麽样的食物能给人幸福的体验。

    “老板,你这卖的什麽?怎麽卖的?”

    越来越多路人驻足,惹得附近的几个摊主都忍不住探出头来看。

    之前大家都是扑街小透明,生意一个比一个惨淡,怎麽突然就有人客似云来了?

    那些摊主远远一看,看到有人端着黄焖鸡和煲仔饭,直接坐在路边摺叠桌旁吃。

    还有更多人拎着塑料袋,带着铝箔餐盒打包离去。

    “难道是开业大酬宾,搞买一送一?”

    摊主们摩挲下巴,做出了这个猜测,然後认定了这个猜测。

    十有八九是这样了。

    他们的摊位也不是没有热闹过,起码在开业那天,搞各种优惠活动的时候是热闹的。

    只是出道即巅峰,开业的那一天就是生意最好的时候了。

    此後再也没这麽多顾客。

    不过他们定价高,对目标顾客群体的定位又准确,因此能开店到现在,勉强能做到不亏钱,还有点小赚。

    像是卖咖啡和冰淇淋之类的,都是针对特定人群。

    高档小区里的住户崇尚小资生活,每天一杯咖啡已经养成了习惯,

    附近的工资高的打工人也多,很多熟客习惯了路过买一杯带去上班。

    周围有小学和幼儿园,小孩子是冰淇淋的消费主力,

    冬天虽然生意少了很多,但是把做冰淇淋的原料做成热饮就行了,也能支撑到下一个旺季。

    至於卖煲仔饭的路边摊……

    每个摊主都略带同情地摇摇头。

    路边摊凭什麽跟附近购物中心的连锁餐饮竞争?

    那里可选门店又多,环境装修又好,也就多走几步路就到了,不用在这里顶着寒风露天吃。

    “也不知道这个摊主能做多久。但愿能坚持一个月吧。”

    “可千万别倒了,摊子少了,就更加没有顾客愿意逛过来了……”

    摊主们给萧岚送出了诚挚的祝福。

    另一边,一位打工人带着从萧岚摊位购买的黄焖鸡米饭回到了公司。

    刚坐下工位准备开吃,立即收到了同事的消息。

    【菲儿!帮忙改一下这张图,要改的地方我都标准出来了,拜托拜托,有急用!等会儿两点钟就要上线了!】

    吴菲儿出了名的脾气软,超好说话。

    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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