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死去活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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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2章 死去活来

    像是死了一回,又活过来了的感觉。

    人生到了二十八岁,她也忽然体验到了「肉体徵服」的意思——原来这世界上是真的有这种男人,怪不得许卿明知道他花心,还依然死心塌地的跟着他。

    想必她也体验到了自己刚才体验的。

    此时渐渐回过神来,再看过往,竟恍如隔世。

    不知为何,扭头看他歪在沙发的那一头发呆丶走神,陈虹竟忽然想到了一个在这个时候,好像绝对不应该想起的人——陈恺歌。

    忽然有点想笑。

    一时间竟自己有些纳闷,自己当初到底是怎麽想的?怎麽竟会觉得陈恺歌是个理想选择的?——他到底哪一点理想了?

    眼前这个,才是真的人间理想。

    英俊丶强壮丶聪明。

    有才华丶有见识丶有野心。

    陈虹不觉得自己是个什麽爱情上脑的女孩儿,从很多年前就是如此了,她很知道自己从来都是那种目标明确丶追求一击必杀的性格,爱情这东西,她谈过两次恋爱,却从来不觉得自己爱上过任何一个人。

    哪怕是第一次的校园恋情,所有人的认知中最纯粹丶最纯真的校园恋情,但是对不起,陈虹依然不觉得自己对对方有过什麽所谓爱情。

    当时勾引的那个男孩儿主动来追自己,纯粹只是因为他当时的女朋友,跟自己实在不对付,还老是找自己的茬儿罢了——气气她,很过瘾!

    至于后来那个,嗯,当时的确是有点孤独,他又一直狂追不舍,自己当时毕竟还是年轻,他又挺会吹牛的,在圈里也算是个大牌导演了,就一时不察,着了他那艺术家气质的道儿——还好很快就醒过来,看清了他,果断甩了。

    这世界上哪有什麽爱情啊!

    二十八岁啦,马上就要真的变成老姑娘啦,可惜也就是演了几部戏,攒了点钱而已,琼遥剧让自己火了一把,但又没有火到自己想要的那种程度,没办法了,认命,趁着青春的尾巴还在,嫁值还在巅峰,必须找个人嫁了。

    选来选去,那就选了陈恺歌呗。

    有女友,但未婚,大导演,人也算儒雅风流,虽然毛病一大堆,但只要能绑定成功,至少下半辈子不用再自己去辛苦挣扎,也能过上稳定富裕的生活了——陈大导演是挣美元的存在!哪怕电影赔了,也赔不到他身上!

    够了。

    女孩子,不是男人,内地,不是港台。

    女孩子的花期太短了,能当女主角丶小花旦的时间,就那短短十年,要不然也不会是一部《梅花三弄之水云间》过后,自己明明红了,却随后就被琼遥给弃用了的情况——内地演员,也不是港台演员,劣势太大了。

    林清霞三十岁去港港,依然会被追捧,用十年时间,在港港影坛彻底确定了自己的地位,所谓霞玉芳红,人家排第一位!

    但内地演员去港港,狗屁不是!

    别觉得刘佳玲被港人嘲讽为「北姑」,就是什麽可悲哀的事情了,内地演员羡慕她都快羡慕哭了——她还傍上了梁超伟!

    像李连结,像林见鹿这样子能在港台靠自己站稳脚跟的,男人都少!

    何况女人!

    所以喽,二十八岁了,已经永久的失去这个机会了。

    那就这样吧,什麽爱情不爱情的,选个有名有利的男人嫁了吧!

    爱情?呵呵,我不知道啊,我没见过啊!

    不过,倒是忽然发现,眼前这个男人,似乎是个更好的目标——更红丶更有钱丶更有地位丶更有才华,当然,也更帅丶更年轻。

    没得选的时候,颜值什麽的,无所谓,可要是一旦有的选了,那就肯定还是长得更好看一些丶让人看见了就开心的,要更好一些的。

    那就他吧,拿下他!

    什麽花心啦之类的,开什麽玩笑,天底下的男人,哪有不花心的?不花心的那个,只是因为他捞不着而已!

    那田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民,憨厚极了,老实极了,那工厂里的工人老师傅,正派极了,道德标兵……你给他一千万试试!

    你每年都给他一千万,无偿,就纯粹白给,给个三年,你试试!

    不敢说百分百,道德感强的人,肯定还是有的,但一百个里头都不知道有没有一个——绝大多数人,压根儿要不了三年,三个月就开始心思活动了,半年就开始瞎琢磨了,一年就要开始搞事了!

    三年之内,他一定离婚换老婆!再不然也要在外头找情人!

    男人嘛!

    陈恺歌尚且花心呢,林见鹿花心又算什麽!

    拿下他,只要他肯跟自己结婚,自己甚至可以主动给他介绍新情人!

    只要钱往家里拿,只要不离婚,只要他养自己一辈子,将来也会把遗产留给自己的孩子,就足够了!

    一步一步的,进展的很顺利。

    靠近他了,送汤过去了,一起吃午饭了,一起闲聊了,越来越熟了。

    真好!

    但是不知不觉间,看着他在那扇透明的大玻璃后头意态挥洒地唱歌,英文歌,看着玻璃墙外自己身边的几个人,他那经纪人葛福红,他那助理林希蕾,还有那位新力哥伦比亚的总经理赵明信,他们一个个都是一脸感慨丶崇拜的样子。

    看着那些哥伦比亚的音乐家们,黑人,白人,没有一个人歧视他这个黄种人,一个个也都是一副很崇拜他的感慨样子。

    也不知道怎麽的,不知不觉,就开始喜欢在那里听他说话。

    开始喜欢像个小姑娘看一个暗恋多年的小男生一样,喜欢在那里定定地看着他,发呆丶胡思乱想丶意念迷离——某一刻,自己甚至发了疯一样的,连如果第一胎是男孩,名字应该叫什麽,是女孩儿又该叫什麽,都认真地去思考了好久!

    像个傻子!

    当自己忽然回过神来的时候,都要忍不住自己嘲笑自己:你是疯了吗?

    钓个男人养老而已,难不成你还想找一把爱情的感觉?

    醒醒吧,你二十八啦!

    搞定他,不需要崇拜,不需要迷恋,需要的是技巧丶方式丶方法!

    他摆明了有点大男子主义,而且是很有责任感的那一种,这样的男人最好摆布了——他们受不了别人对自己好!别人对他一丁点儿的好,他都恨不得十倍百倍的还给别人!他们讨厌内心里对别人有亏欠的那种感觉!

    绝对是自己可以手拿把掐的存在!

    事实证明,没错的,没问题的!

    从他答应了自己的邀请,愿意来自己租的这个小房子做客,就可以确定这件事了:他已经上钩了!

    当然,有一点还是稍稍出乎了意料的。

    可能是他其实已经不缺女孩子丶不缺床伴的缘故吧,一旦双方之间戳破了「喜欢你」的这层窗户纸,他顿时表现得异常激进,居然直接就开始扒裤子——好吧,进度快了点儿,这容易降低自己在他心里的地位,但是再想想,也无所谓了,这种男人要脸,你都说了喜欢他,愿意一辈子跟着他,他要了,你又不给,他会记你一辈子的,哪怕以后你给了,他也不会再有今天就得手的那种快意了。

    记恩的人必然记仇!

    说不定那样一来,他真的得到你之后,反倒要一脚踹开你!

    那就给他好了!

    但是……但是……但是……

    啊,这是个真男人呀!

    死去活来。

    而一旦恢复过来,却又忍不住定定地看着他,就像一个未逢爱情的小姑娘,忽然遇到了一个叫自己怦然心动的初恋男孩一般。

    他怎麽……那麽好看!

    这个时候倒是忍不住,忽然就想起自己之前的糊涂与骄狂——这世界上怎麽会没有爱情呢?上下五千年,那麽多聪明人都曾经拿生命讴歌过的爱情,它虽然很难得到,但真的不是不存在啊!

    我之前居然会傻到去嘲笑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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