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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中,顾卿领百名骑兵,沿汤河北上,一路顶风冒雪,至丰宁一带,终寻到百余圆顶帐篷,正是阿尔秃厮部营地所在。

    连日来,蓟州降下冰雹,草原也未能幸免。

    亏得骑兵多是夜不收和边军出身,早有准备,撑起皮毯和油布,挖开雪窝,几人挤在一处,靠着战马互相取暖,总能支撑过寒冷冬夜。

    “伯爷,这么久没声音,属下去探探?”

    “不必。”

    雪窝挖得不浅,四五人躲在里面,绰绰有余。

    “情况不明,无需着急。”

    探子传出消息,阿尔秃厮部首领已被说动,几个万户也是蠢蠢欲动。

    明朝给的价钱不低,既能敲伯颜部的闷棍,又能得到金银丝绸,粮食茶叶,何乐而不为。

    至今没有做出决定,非是首领犹豫不决,全因部落萨满没有表态。

    如果萨满点头,一切好办。拆掉帐篷,抄起刀子就能北上。

    若是反对,事情恐将生变。

    最坏的结果,阿尔秃厮部不找伯颜部的麻烦,反而抓住说客,送到伯颜小王子面前,当做“效忠”的礼物。

    “等到天明,无消息传回,按计划行动。”

    “是!”

    能说动,固然是好。情况有变,照样不乏对策。

    距阿尔秃厮部几百米外,另有一支鞑靼部落。帐篷不多,勇士战斗力一般,牛羊数量却相当可观,日子过得相当舒服。

    究其原因,只因首领同兀良哈部结亲。

    借这层关系,部落之中,盐巴茶叶丝绸一向不缺。隔三差五,还能到辽东互市交易。市得货物不丰,便趁往返之时,劫掠边民村庄,欠下累累血债。

    这样的部落,绝对是块肥肉,阿尔秃厮部必然动心。

    当然,想引对方出营,必须先放火。

    此地远离边塞,风险着实不小。一旦被发现,必会被鞑靼骑兵围困,恐难逃出生天。

    “这雪来得可真是时候。”

    赵横搓搓手,嘟囔一声,拉紧皮毯,伸手抓过冰粒,扔进嘴里,咔嚓咔嚓嚼得起劲。

    “不怕冷死?”

    正想再抓一块,忽被身旁人止住。

    回过头,赵校尉咧嘴一笑。

    “这点冷算什么。弘治十四年,那场大雪才是真厉害……”

    为防被发现,众人始终没有生火,只能靠在一起取暖。

    顾卿抱着长刀,靠坐风口。貌似闭目养神,实则在侧耳细听,仔细分辨。稍有不对,即会长刀出鞘,锋锐染血。

    在京城数年,几乎忘记,草原的风有多冷。

    现如今,藏在雪窝里,靠着战马,盯着阿尔秃厮部,难免忆起早年。

    第一次做夜不收,便遇鞑靼游骑,同袍坠马,被骨箭射死,头颅被弯刀挑起,血沿着刀背滑落,凝成冰痕。

    那是顾卿第一次上战场,也是第一次杀人。

    其后是第二次,第三次……

    算不清,究竟几回同死亡擦肩而过。也算不清,究竟有多少次,半只脚迈进地府大门。

    鲜血,呐喊。

    战鼓轰鸣,刀锋撞击,长枪折断。

    不同于朝堂上的勾心斗角,战场上的厮杀,比拼的是意志,是勇气,是凶狠。

    对敌之时,没有仁慈,更不会有怜悯,唯有冲锋,杀戮;再冲锋,再杀戮。直到身死,或最后一个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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