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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晚上, 宋姝桐还是陪着陈越这个寿星吃了一碗清汤面。

    上面卧着蛋,甚至还有两根青菜。

    宋姝桐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冰箱里居然还有蔬菜这种东西。

    她当然是不知道的。

    陈越之前吩咐过人定期送来新鲜的蔬果。

    量不多。

    考虑到宋姝桐偶尔过来这边住,陈越也想着过来给她做两顿饭。

    她根本不会照顾好自己。

    尤其是在吃的方面。

    阔别快一个月, 宋姝桐再次尝到了陈越的手艺。

    她认为自己被骗这件事,陈越要担的责任更多, 他是主观上行骗。

    其他的, 宋姝桐也没想过, 这样一位本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 在厨艺上竟然如此精通。

    抛开欺骗,陈越必然会是一位很好的恋人。

    宋姝桐晚上其实也没吃什么,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懒得吃饭,让厨师过来大张旗鼓做一桌子菜,最后只吃掉冰山一角, 想想也闹心。

    眼下,陈越拿着筷子的右手手背上有个明显的还有点干涸血迹的牙印,光从牙印看也能看出下嘴的人有一口整齐漂亮的牙。

    左手上那枚戒指并没有摘下来。

    他显然很擅长耍无赖。

    也知道怎么能让人心软。

    宋姝桐说这枚戒指就当她赏给乞丐了。

    这枚戒指现在转手卖出去,一时半会儿应该是回不了本的,但收藏价值在的,宋姝桐找的那位珠宝设计师已经是很少接受委托的了,对方不缺钱。

    还是宋姝桐当时一句“我想为我的爱人定制一枚戒指”打动了对方。

    爱恋不一定能持久, 可当下是很迷人的。

    现在这枚戒指被她赏给陈·乞丐·越了。

    宋姝桐吃得很小口,她胃口一般,陈越吃完了自己的, 就停下来看着她吃。

    室内热。

    陈越不仅脱了他的大衣,还将衣袖挽到手肘处,修长的手指和隐隐可见青筋的手背在此刻都显得恰到好处的迷人。

    一个在港城有头有脸的富豪,在生日当晚死皮赖脸地来前女友家中过生, 宋姝桐不是很能理解他的想法。

    一时的喜欢,到底有什么用?

    值得他这样坚持?

    那场富家千金和酒馆小老板的爱情故事已经杀青了。

    回归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宋姝桐认为他应该明白,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情情爱爱都是最虚无缥缈的东西。

    不值一提的。

    宋姝桐的胃口实在一般,她放下了碗筷。

    她已经尽力吃了。

    陈越看着她剩下的小半碗面微微蹙眉:“我做的面不好吃吗?”

    这么点也没吃完。

    宋姝桐:“难吃。”

    “……”

    尽说些让人想死的话。

    陈越抬手端过她面前的碗,三两下就将剩下的面条都吃光了,宋姝桐张了张嘴,甚至都没来得及开口阻拦。

    陈越:“和以前味道没什么区别,你之前说好吃的。”

    “谁让你吃我剩下的?堂堂陈家太子爷,还要盯着别人碗里的剩饭吗?”

    陈越站起身来收拾碗筷,他说:“我就喜欢吃你剩下的,就当打赏乞丐了又能怎样?”

    “……”

    他这是拿宋姝桐刚才的话来堵她了。

    宋姝桐见过贱人,但像这种自找的少见。

    她身上当然有可以图谋的东西,投资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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