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换个方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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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纳森·克莱恩的案子和威廉·厄尔完全是两码事。

    用在商业欺诈案上的招数,对付一个疯狂科学家可不奏效。

    兰斯很清楚,乔纳森·克莱恩是板上钉钉的有罪,这点毋庸置疑,如果只是想界定他有罪的话,戈登随便找一个三流律师就能做到。

    兰斯要做的是将这个稻草人彻底钉死在监控下,至少让他一辈子都出不去。

    说实话,兰斯更倾向于死刑。

    不过美利坚的法律就是这点不好,哥谭沿用了美利坚精神障碍辩护制度。

    简单来说,也就是默认有精神疾病的人最终无罪,他们只会被送往各式各样的精神病院进行治疗,直到确认对方的精神疾病被彻底根除后,才会重新进行审判。

    而稻草人乔纳森·克莱恩正好是一个长期给自己注射恐惧毒素,有妄想丶偏执丶反社会丶极端心理变态的疯子。

    这个buff叠满了的家伙,最终的归宿只能是伊莉莎白·阿卡姆犯罪精神病院,也就是耳熟能详的阿卡姆疯人院。

    即使证明了对方不是精神病,可哥谭没有死刑制。

    也就是说,即使印证了对方不是精神病,在哥谭,他也只有终身监禁这一条路可走。

    这可不行。

    在兰斯的设想里,只要乔纳森·克莱恩活着那麽就意味着源源不断的觊觎者要将他从被监禁的地方捞出来。

    这可和戈登想要的不一样,而雇主的委托就是兰斯要达成的使命。

    难道只有送对方进阿卡姆疯人院这一条路可走了吗?

    蝙蝠侠不能预知未来,可兰斯却知道,即使在未来,这些家伙也会多次越狱,重新作恶,然后反覆被审判,关入阿卡姆疯人院,就像回家了一样。

    这也是这些超级罪犯有恃无恐的原因,只要确定了自己有精神疾病,那麽永远都有一张底牌。

    这是恶性循环。

    所以如果要彻底盯死乔纳森克莱恩,不让他有机会逃脱,也不让别人有机会利用他制造出更多的恐惧毒气,或是其他别的什麽。

    最好的方法只有死刑。

    如果哥谭的法律无法审判他,那就换个思路。

    走联邦法庭的路子。

    兰斯曾把这个想法透露给蝙蝠侠,对方沉默了很久,最终没有反对。

    此刻,法庭上。

    兰斯看了一眼被告律师,那个一个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中年男人,正轻松地和助手说笑,连瞥都没瞥他一眼。

    你瞧,哥谭就是这点好。

    他们看中的都是那些表面的东西,他们看你有没有名气,有没有能量,是不是足够有权有势……

    如果你没有这些的话,他们连多看你一眼都嫌浪费时间。

    不过相反,如果你在某一个领域做到顶尖,就算在哥谭,也会有人争先恐后地过来给你舔鞋。

    兰斯已经记不清上次在庭审现场被人无视是什麽时候了。

    不过没关系,等到兰斯彻底将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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