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你疯了吗?(1/2)
司法会如何判断,一个人犯罪时,是否为故意杀人?
首先,警方他们,会将案子分为激情杀人和谋杀,前者不一定是故意杀人,而后者..一定是!谋杀是什么?就是谋划杀人!
其中,足以一锤定音的便是..凶器!
如果说,案犯的凶器是提前拿好,且距离案发时间不久,那基本能判定,这起案件属于故意杀人。就本案而言. .
「被告人张月,存在明确的持刀谋杀嫌疑!」
「所谓的反抗,又或是强奸,甚至是自卫均不存在。」
「从凶器角度来看,她从一开始便想好,要如何对待当事人刘国富!!!」
范贺朗声开口,声音传遍整个第一法庭。
法庭内很空荡。
他的声音撞倒墙壁返回,回音在众人耳旁浮现。
这.
众人皱起眉来,陷入思索。
公诉席上。
三个检察官此时也是微微颔首,检察官刘希低声道:
「凶器这一点确实很难洗清,检察院提起公诉,相当大一部分因素是因为区凶器. . . .」检察官王安也点点头。
「是这样,要是刀具是现场挣扎时随手拿到的. . ...」
「那案件会有很缓和的余地。」
邓世杰没开口,只是坐在原地,默默看着众人。
正如两人所说。
凶器是张大带到现场的。
一个人,提前12小时准备刀子,又在凌晨三点主动走到医院,随后凌晨四点,用准备的刀捅刺对方17刀,险些丧命. ...
简洁来看,这就是很明确的故意杀人!
审判。
「这.」
审判长孟俊峰沉默,眉头紧蹙。
思索片刻后,他扭头,再次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代理人所说. . ..」
代理人席位。
听着审判的例行询问,范贺微微抿了口茶水,脸上流露出志在必得的微笑。
他的能力很强. . .能在海城卷到这个地步,自然不是一般人,他有信心,这个辩点没人能反驳。只是.....
审判长孟俊峰:「你方是否认同?」
话落的刹那。
两个字瞬间响起。
「异议!!!」
「我方有很明确的异议!!!」
被告席。
近乎是在法官声音结束的刹那,反对的声音立马传来。
这下。
代理人席位,公诉席,甚至是旁听席,所有人微微一愣。
明确的...异议!?
凶器提前12个小时藏匿,随后用其捅伤,存在明确矛盾,自身也有动机的刘国富身上....这怎么想也洗不掉嫌疑吧!
就在众人皱眉,屏息凝神,等待徐德给出答案的时候。
便见,他微微张开嘴,下一秒...
「审判长,就本案而言. ..」
「案件。」
「没有凶器!」
没. ...没有凶器?
四个字落下的刹那。
第一法庭,近千人大脑齐齐卡壳,所有人看着徐德愣在原地,竟短时间想不通这句话的含义。徐德却没停下。
他继续道:
「首先,器械与器械之间的性质不同。」
「有些器械,随身携带式为了杀人而用,而有些器械. ..则是为了自保!」
什么才是凶器?
众所周知,对别人造成伤害的,才算是凶器。
但凶器本质就是器械,难道有没有想过..什么器械,才会在司法中,被第一时间认定为凶器?毕竞。
一根小学学习用的圆规,与一把西瓜刀,都很锋利。
但,为什么西瓜刀会成为管制工具?而圆规会开放购买?分明都能轻易杀死人。
如果代入这个思维。
你就会发现,好像在杀人领域中,只要你想,那所使用的器械就没什么区别,但徐德要说的是. ..…有区别!
「我方委托人,被告人张月在案发前夕,并非谋杀,案件器械,也并非为了杀人而带.. . .」「这把刀的真实定位是..」
徐德顿了顿,旋即表情严肃,一本正经的开口道:
「是防御性道具!」
代理人范贺:?
公诉席:?
听审席:?
防...防御性..还是道具!?
嗯?
众人大脑再次陷入宕机,短时间空白,愣愣的看着对方。
这些字他们都认识,但组合在一起. .却显得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令人难以理解。
「被告方,你的意思是. ...」
审判上。
就连审判长孟俊峰,都有些迟疑,他开口道:
「被告人张月,案发前12个小时拿刀...本意不是杀人?」
徐德点点头,「绝非谋杀!」
孟俊峰又问:「她是为了自卫?」
「没错!」
徐德再次点头。
「很明显,我方委托人,她是一个青年人丶是一个朝气蓬勃,刚满18岁的女孩,她与刘国富之间存在明确的体型与生理差距..」
「所以,当晚见面,需要一个防御性道具进行自卫。」
一番话落下。
别说审判区了,就是听审席,众人此时也是有点没忍住。
「自.自卫?嗯?」
「不是...拿刀捅人的是自卫,赤手空拳的是威胁. .我怎么感觉那么怪呢?但稍微一想,好像又不是不能理解,可还是觉得怪 ..」
「刀是防御性道具!?」
「等等,我有点笨,你等等,让我思考一下. . .」
「月黑风高夜,持刀捅人的行为是在进行自卫. ..有点意思。」
听审席众人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有人歪了歪脑袋,愣愣的看着徐德,不知道这句话,究竟是在怎么一个脑回路下说出来的。范贺的脸流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
他皱着眉,张着嘴,不可置信的看着对方。
范贺知道自己没有道德。
他也知道自己的底线较低。
这很正常。
毕竟,律师这一行就是这样,你底线越低,道德越烂,往往在庭审中更能占据优势位。
范贺本以为,自己的道德底线,以及思维已经足够低了,但眼下. . .……
他算是小巫见大巫。
碰到真正的低手了!
什么叫捅了别人17刀的刀子,是自卫!?
「被告律师,你的意思是,被告人张月,持刀是自卫,不存在谋杀?」
「这把刀,也不是凶器,而是作案工具. ..」
范贺忍不住了,忽的开口,违反庭审秩序询问。
「甚至...不该以凶器来定义这把刀!?」
「没错。」
被告席。
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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