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来自红圈的注视(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法治在线》是一个官方频道,主要作用在于普法丶监督丶引导社会作用。

    这栏目的含金量十足,能上节目的,要么是案件社会影响巨大,要么是具备极强的标杆性。而现在。

    屏幕中,两个主持人正播放着一起案件的直播录像。

    主持人缓缓说道:

    「案件于2003年,2月18日案发,但真正矛盾,却能锁定在2002年,1月30日,除夕节前一晚。」「青梧省绿森市,一对流浪姐妹静等新年,却不料,新年未来,灾厄却抢先一步。」

    「被告人刘某意图强奸,受害者奋起反抗。」

    「随后控告刘某之际,对方声称自己患有明确的精神疾病,案发当时,处于失控,依照《刑法》第18条第一款,不负刑事责任。」

    病房内。

    七个身体孱弱的病患,此时默默看着电视。

    不只是他们。

    绿森市。

    金茂律师事务所。

    原本回到律所,处理完公务的韩长军,正准备离开,行至大厅之际,忽的停下脚步,扭头看向大厅中,传来声响的电视。

    高档小区中。

    正和律所,金牌律师张伟坐在沙发上饮酒做乐,听到动静微微一顿。

    他擡头,看向面前的电视屏幕。

    海城。

    这座东国后世四个一线城市之一,国际都市中。

    洪浪律所内。

    乾净整洁的办公大厅中,正传授徒弟技能的律师丁岩,此时顿住,直起身,看向电视,那里,是一个普法节目。

    除此外。

    精品律所,身穿西装,戴着精致腕表的律师,看着电脑屏幕微微一顿. ..

    红圈律所。

    康达律师事务所中。

    这座整个海城,唯一一家红圈所内。

    尽管已经夜晚七点,黑夜降临,但律所却依旧灯火通明。

    一层专属会议室内。

    律所高管浏览着电脑,本想换个频道,但当主持人的声音传来,他微微一顿,下意识继续看.. .四川. ..成都..

    燕京... ...梧桐市..

    此时此刻。

    无数个坐在电视面前,看着屏幕的人。

    伴随着主持人红唇张开,一道语气平稳,却压着一股激情的声音..….

    透过扬声器,传到众人耳旁。

    只听..

    「因证据纠纷,受害者家属,于2003年,2月18日当天,期间矛盾爆发。」

    「致使刘某被捅刺17刀,后当地司法机构依法提起诉讼. . . .」

    「被告人张某,犯下重罪「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未遂』!」

    「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告辩护律师徐某,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精神司法鉴定。」

    「结论显示:被告人存在一定精神疾病,行为一定程度会受到影响。」

    「依据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随着主持人话音落下。

    电视机屏幕,忽的转变成另一幅画面。

    那是法院。

    是一个法院的庭审现场!

    粗略看去,少说近千人,而审判区,正被这近千人围住,三名身影巍峨的法官坐在高,两侧是激烈控辩的双方。

    左侧,是身穿形似黑西装,戴着红领带的检察官。

    侧面,虽然打码,有些人却依旧能认出,那是海城颇有名气的律师范贺。

    身形枯瘦的被告人,在高高悬坐的的审判下,身形宛若蚂蚁渺小。

    而右侧,仅有两人,一男,一女,身形单薄。

    从主持人的话来看。

    这应当是一起社会痛点案件。

    精神病丶强奸丶反杀丶农夫与蛇丶自卫. . .

    只是,解案过程倒是稍有意思。

    这是..

    「成都案?宣判了?」

    海城。

    海城,康达红圈律所中。

    高管松开握住滑鼠的手,双手抱胸,看着屏幕,右侧那两道身影,眉头微微一挑。

    这么年轻?

    而且..…

    「原告方在绿森市,强奸对方时声称是精神病. .」

    「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在成都捅刺17刀也是精神病?」

    高管看着案件解析,脸上一愣,良久才反应过来。

    他脸上流露出感兴趣的表情,握住滑鼠的手松开,继续看下去,若有所思的继续看着。

    用精神病法打精神病?

    这思路 ..,

    有点意思。

    不只是高管。

    绿森市丶燕京丶四川丶青梧省。

    所有坐在电视机前,若有所思的人,都是如此思绪。

    精神病打精神病?

    客观上的证据无法反驳主观精神,但却又能逃避刑责,思路确实刁钻!

    若是如此的话...

    最差,也是被判强制医疗!

    只不过。

    就在他们如此想之际,随着主持人继续介绍,众人的表情逐渐愣住。

    《法治在线》频道。

    随着画面铺开。

    主持人解析案件的声音,再次缓缓响起。

    「第一次审理,案件因信息质证不清休庭。」

    「地方法院,又于2003年,4月15日依法召开第二次审理,而在这次审理之际,辩护律师,递交一份至关重要的信息。」

    「被告人张某. ..因为早期经历,其真实年龄存在客观上的偏差嫌疑!」

    「依据我国《未成年保护法》第4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法院综合考量多方因素,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 .」

    电视上,主持人微微一顿,接着又道:

    「缓期三年执行!」

    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

    近乎等同于无罪!

    甚至连强制执行都没有!?

    电视机前。

    众人愣住,就连那红圈律所的高管,此刻也为之一滞,眉头挑起。

    「精神病+自卫+未成年?」

    「有点意思. ..这律师有点意思,单枪匹马敢凿阵,17刀的故意杀人未遂的阵法,愣是被凿出个口子,但.」

    高管精神起来了,脸上露出笑意,心中思绪万千。

    虽未亲临,但这种查证与案件敏锐感官... ..他从未见到过!

    但即便如此。

    「还不够。」

    「这不是让法官改变强制医疗的理由!」

    高管眼神一凝,继续看下去。

    而恰巧此时。

    主持人的声音也有了转变

    《法治在线》栏目。

    主持人的声音响起。

    「接下来,请各位收看审理期间,法庭所记录的庭审画面。」

    话落。

    电视上原本稍稍模糊的画面忽的转为清晰。

    却只见,被告方律师站起身,稍稍沉默。

    良久后。

    对方忽的深吸一口气,一道声音传到众人耳旁。

    「审判长,审判员。」

    「就本案,涉及到的两个女孩。」

    「她们三岁没了爸妈,指定的监护人卷款逃跑,从小到大连饱饭都没吃过几天,活得就像下水道里的老声音不算大。

    录音机离得较远,但现场异常寂静,收录十分清晰。

    电视机前。

    原本听到案件,内心深受触动的众人,听到这话后先是一顿。

    视频经过处理。

    但也能听得出来,这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