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拒绝红圈;耗死你!【求月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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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3章 拒绝红圈;耗死你!【求月票!】

    「诺华医药集团!?」

    徐德微微一顿,旋即眉头皱起,脸上流露出浓浓疑惑。

    一侧,吴鑫忽的打起激灵,开口道:「会不会是诺华要追究我们的责任?」

    「毕竟,我们算是违规举报...不,好像也不算违规,至少是举报给市场监督局了,但私下给诺华举报好像也有点问题......」

    「不会。」

    徐德直接否决。

    「诺华还没小气到这一步。」

    大药厂是有大度量的。

    不是说对方脾气好道德正,纯粹是体量在那摆着,懒得搭理青禾药企,针对对方获得的资源,还不如自己付出的多。

    何况。

    他们也明显没什么出格的地方。

    甚至诺华医药集团,理论上应该感谢他们才对!

    「那这是什么情况?」

    林月指着自己的手机,满脸诧异,「而且...他们从哪搞来的我的手机号?」

    「没事,真君你先去玩吧,我来应付。」

    徐德接过对方的手机,发现一条表明身份的简讯以及一个来电拨号。

    「甚至,如果我没预料错的话...这对我们来说不是坏事。」

    紧接着。

    他便站起身,走向一侧,林月并未跟上,只是担忧的看着他的背影。

    ......

    「嘟嘟嘟~」

    「哧~!」

    角落。

    徐德将电话拨通,旋即放在耳旁,透过窗户,看着医院外的景象,随口道:

    「喂?」

    声音落下,扬声器中,旋即传来对方的声音。

    「您好,徐律师,我们这边是诺华医药集团,亚洲区东国分公司法务部的代理人,我是天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我姓李,叫我李律师即可。」

    「原本是腾杜律所的闫律师负责,不过我对您很感兴趣,就自作主张,替闫律师打了电话。」

    一道女声传来,对方咬字清晰,逻辑分明。

    徐德顿了顿,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模糊的信息来。

    他从大学毕业后,在燕京待过两年。

    在此期间,对燕京的律师势力倒是有所了解,其中......

    天达律所的李律师,也算有点印象。

    并未见过对方,但对方名声却异常响亮。

    红圈律所!东国真正的顶尖律师!!!

    「我是徐德,李律师...您有什么要事吗?」徐德面无表情,语气没有什么明显变化。

    两人之间虽然隔着一条天堑,但并不代表需要卑躬屈膝。

    扬声器中,传来对方轻松带笑的声音。

    「没什么,就是对你有点好奇。」

    「嗯...顺便应付一下职场工作,你知道的,有些委托律师是推不掉的,比如诺华法务部的事情。」

    「这次找你.....主要是想问一下,有关青禾药企,是否真的进行了侵权?」

    李律师的声音传来。

    旋即,她话锋一转,又迅速道:

    「如果侵权......」

    「那么,诺华集团表示十分的叹息,我们很看好青禾药企的发展。」

    「很乐意向青禾药企给予一笔千万投资。」

    是否真侵权......

    千万投资......

    话语说的没有逻辑,前言不搭后语。

    但很明显,这是对方故意这样说的!

    同样。

    这里没有蠢货,徐德自然能听懂对方言外之意!

    「千万投资......投资什么?」

    徐德眸光一闪,意识到对方目的,同时内心咋舌。

    想一箭双鵰。

    从天河身上索取赔偿款,随后再将赔偿款给青禾套取利益?甚至青禾还能帮助对方拿钱......

    不愧是红圈的人,短时间能找到这么一条路。

    扬声器中,传来对方淡淡的声音。

    「自然是股份。」

    「诺华集团,以一千五百万的投资,占据青禾药企60%的股份。」

    「如何?这对高先生来说,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一千五百万,六成股份......

    听起来很不错。

    要知道,整个青禾药企,加起来都不值一千五百万,更别提,对方只要六成股份了,从交易的角度上来讲,这是极赚的!

    不过......

    「股份?这不可能。」

    徐德眉头皱起,沉声回应。

    如果你经常关注各大公司之间的新闻,你会发现一件事。

    股份,有时候并不完全代表钱。

    换句话说,有些公司的股份,是你给钱,谁双倍,三倍的钱,人家也不卖!

    为什么?

    因为股份同样象徵着公司的『权』!

    举个例子,一家公司有一百个股东,每个股东占据1%的股份。

    那么,这时候,如果出现一个大事件,需要股东开会商讨,那么,针对这个事件如何解决办法,是由谁来表决?

    不是某个人。

    而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其中51个股东联合一个解决办法,那么,另外49个股东,就只能听他们的。

    同理。

    如果你开设了一家公司,你手里只有四成股份。

    那么,这家公司名义上是你的,但实际上,真正的话语权,在那掌握六成股份的股东手里!

    一千五百万换青禾药企六成股份...听着很赚。

    但实际上就相当于将药企卖了,高瑜压根不可能同意。

    「不可能!」徐德如实回道。

    扬声器中。

    电话那头,李律师淡淡的笑声再次传来:

    「徐律师别着急。」

    「我们了解过【普纳替尼】这款半成品药物,目前诺华集团是很看好的。」

    「如果,高先生愿意接受投资...诺华集团,可以投入海量研发资金,只为高先生能早早研发成功!」

    诺华的研发资金在后世,每年足够百亿美刀。

    尽管眼下是2003年,却也少不了多少。

    李律师口中所说的『海量研发资金』...少说是三千万起步!

    这还只是第一笔,第二笔,第三笔,只要有成效,哪怕是砸个数亿,诺华也会把这款药砸出来。

    一千五百万现金丶数笔投资,可能是数亿......

    但代价是,六成股份。

    六成股份代表,对方随时有踢你出局的权利,青禾药企会是诺华集团无数控股药企的其中之一,对方随时可以安插人员接管药企......

    「不可能,如果是四成股份的话,我可以代您方,与高先生商量。」

    徐德开口道。

    如果给钱高瑜就愿意卖掉......

    那天河也不会提起诉讼了。

    「很遗憾,我们最低的心理预期,就是六成股份。」

    李律师叹气地声音响起,听起来,像是在逗弄后辈一样,让徐德很不舒服。

    对方的声音再次传来。

    「您知道的。」

    「如果,药企不是诺华医药集团控股...那么,所谓的研发资金,诺华不会投入哪怕一分!」

    非控股状态投入海量研发资金,风险多少有点大了。

    「抱歉,李律师。」

    徐德直接摇头,没有继续谈下去的意思。

    「诺华的态度我们知道了,后续会给高先生说。」

    「考虑结束,如果有意向的话,会重新向您拨打电话了解。」

    李律师回道:「嗯,好。」

    话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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