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1/2)
无措间,一双手轻轻盖上他的眼睛。
“小昭,别怕。”
从见到黎恪第一面起,似乎有某种魔力,黎恪说的话,他总是愿意相信,也愿意去做,即便身板还在颤抖,他还是抽抽噎噎应到,“我不、不怕。”
黎恪蒙着他的眼睛又将他围进怀里,在争吵的间隙,温声道:“祝先生,不如就把它养在宅里给小昭做个伴吧?”
祝闻昭贴在黎恪怀里,怯怯露出半只眼睛,水蒙蒙朝祝恒森看,“爸爸,不要吃它,把它留下来好不好。”
祝恒森拎着兔子环视一圈,半晌朝祝闻昭招手,“到爸爸这来。”
祝闻昭犹豫着不敢迈步,黎恪轻拍他肩膀,自行上前将兔子接过轻柔在怀里,“谢谢您。”
祝闻昭对枪械忌惮很难说不是来自这段童年阴影。
幸运的是,猎枪没有伤到要害,野兔在他和黎恪的悉心照料下很快恢复了健康,不过在他们回檀市之前,因为不便带走,黎恪便将其放归了。
他没能和兔子说再见,只是在归家前的某个夜晚突然从梦中惊醒时,黎恪正坐在他床边,小声告诉他:“球球已经回家啦。”
和往常一样,只要是黎恪说的,他都愿意相信。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那天他没有点头,只是用小小双手环住了黎恪冰凉到不可思议的身体。
不过似乎就是从那次度假开始,父亲开始有意识栽培黎恪,而黎恪也渐渐从那个温柔的哥哥变成了如今的模样。
之后几年,他们还去过几次那个林区私宅,他也偶尔会参与父亲的狩猎活动,狩猎时他的每一次失误都倒映在黎恪透着轻视与否定的眸中,黎恪的温柔随着父亲的倚重渐渐蜕变成居高临下的漠视。
再也没有一双温暖的手会在他惊慌无措时坚定不移地盖住他的眼睛,告诉他,“小昭,别怕。”
第29章 有鹿
狩猎伊始费煜就斩获颇丰。
他收起猎枪似笑非笑看一无所获的祝闻昭,“有阵子没进山了,这手啊生疏不少,见笑。”
祝闻昭干笑两声,暗道显摆个屁,明明每次都是自己先架起枪托,而后他就眼睁睁看着瞄准器里活蹦乱跳的猎物被另个方向射来的冷枪击中倒地。
费煜佯装恍然,“这些呆头呆脑的山鸡怕是入不了祝先生的眼,再往前走一段就是鹿群栖息地,可供祝先生大展身手。”他将猎枪背回背上,“不过,虽然围网内都是费家的地盘,二位初来乍到还是不要走得太偏,就约三点在进山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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