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姜晓听闻此事后特意跑到太古约杨柯晚饭。
“荀与知道吗?还是你打算等回慕尼黑再亲自告诉他?”
杨柯道:“我得先回一趟广州。”
“还有别的事?带我一起吧,这里待得我无聊死了。”
“我看你不是玩得挺开心。追求进展如何?”
“不过是打发时间,玩玩而已。”
姜晓理直气壮:“这种事不就是追到手就再没意思。”
面对这种发言,曾经情史丰富杨柯,是最无立场批判一位,只道:“你还是留在香港吧。”
一月间两次造访二号航站楼,姜晓值机柜台前,照搬自己原话:“好吧,那就等电影上映再见。”
“还没正式说过,”杨柯伸手,“除夕那时,多谢你愿意帮忙。”
姜晓没有接过。“又不是交易,别来这套。都说了,他算我家人,他非喜欢你,我能怎么办,不算帮你,我只是帮他。”
也许荀与有一句话讲对,也讲错。世上并非人人都有目的才会接近,人与人相拥,未必关乎情爱,姜晓抱他,未必不是怕他太冷。
四月初接到杨柯信息时,他正从慕尼黑中心车站走出,到附近超市采购食材,看到坦白内容一刻,手中钥匙忽然落地。
“如果你不愿意回来,只需要寄一份代理声明过来,我会帮你做完其他事情。”
杨柯在最后写:“我答应再也不谈从前,却又撞破你的秘密,更瞒着你替你决定,我欠你太多句道歉,只是希望结束后你还会愿意给我机会,当面说对不起。”
你看,他多卑鄙,总是在他生气之前,就将台词讲尽。
回到广州,杨柯在将最后材料移交代理人起诉前,再次确认:“仍在追诉时限?”
“陈峯久虽然是在十四岁收养被害人,但侵害行为应当在十五岁到十八岁均有发生,作为连续犯,追诉时效是从犯罪行为终了日起算,陈峯久对其负有监护职责,又是被害共同家庭成员,同时与康朴二人都是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实施的侵害行为,根据司法解释,同时构成猥亵罪从严的两种情形,量刑档次五年以上,也就是十年以内都可以追诉。”
“也就是最高只会判到十年?”
得到肯定答案,杨柯点头:“好,那陈峯久涉嫌挪用资金、贷款诈骗、伪造证劵的其他罪名,还请你们继续收集证据,十年以内同时起诉,但追诉年限十年以上的,能否待他释放后,再另行追诉?”
“我看了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总和刑期三十五年以上也不会判超二十五年。”
杨柯道:“而我希望他在里面待得越久越好。”
对方承诺,一定尽力而为。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要从香港将陈峯久传唤至广州出庭,审理漫长贯穿整个春季,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姜晓得知《紫禁》定在五月戛纳首映,来告知杨柯时,听闻他竟还留在广州,诧异问:“你到底要不要追他?还没回去?”
“在追才没回去。”
陈峯久提起上诉那天,恤孤院路9号被私人买下,重新修复,未来预计用作艺术展馆,至于买家何人,并未对外界公布。
杨柯大举动用家中资源,自然引起杨母关注,更从律师团处得知案件当事人姓名后,在他返回广州第一天,就被杨母叫回家中问话。重逢气氛僵硬,一直以来对母子相争坐视不理的杨父却忽然开口:“唔理对错,佢系你个仔。”
杨母气急:“系我个仔嘅才唔好睇佢行差踏错。”
杨父却叹气:“呢个小朋友也怪可怜啦。唔理钟意男定女,感情讲嘅系缘份两個字,勉强唔嚟。”
“讲唔埋再过几年,他自己想法就变。何必强加意愿俾佢?”
杨母不语,杨柯于是走过去,在她面前蹲下,道:“妈咪,九七年夏天,我第一眼见到十五岁嘅小与,从来都冇谂过之后会咁中意佢,净系十八岁再见到,先知佢系我想要嗰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