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我的幸福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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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服男子惊愕地抖了抖嘴角,为了掩饰其尴尬,脸上堆起笑容。

    周安皱了皱眉头,反复打量眼前熊孩子,仿佛初次相见般,里边充斥深深的疑惑。

    肉眼可见西服男子年纪轻轻,也许刚步入社会,称得上小青年。然而和周安相比,并未有太多差异,甚至他更加英姿勃发,凭什么这小子称呼他为叔叔,而称呼西服男子为哥哥。

    这不合理!

    “叔。”江天磊并未察觉称呼有异,周边有个伤心人,伸手指了指西服男子道:“这位哥哥一笑更难看了。”

    “......”

    周安恶狠狠瞪了眼熊孩子,你还说是吧?熊孩子真没眼力见。抬眼望向对方,此时才注意西服男子异乎寻常,失落的表情,忧伤至极,泛红的眼眶,似乎刚哭一场,有泪水划过胖胖脸庞的痕迹,显然西服男子抑郁寡欢。

    也许熊孩子的话戳中忧伤之处,西服男子并未反驳,仍旧咧着嘴微笑,以笑容掩饰其悲戚,但那副笑容极为难看,仿佛经历过痛彻心扉的事,转头看向那奔流到海的河水。

    周安弹了下江天磊脑门,熊孩子没礼貌。

    熊孩子行为让周安对西服男子心生几分歉意,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我能坐一个吗?”

    “当然!”西服男子从河边收回视线,轻声说道,“这又不是我私人的长椅。”

    闻言后,周安径直坐在旁边,向后边玩耍的七月挥了挥手,示意其别跑太远,七月好似错意他的意思,迅速跑来,张大嘴巴,挥动尾巴,一副开心模样。

    他一边抚摸蠢狗脑袋,安抚激动情绪,一边紧握江天磊的手,防止调皮捣蛋。

    三人一狗间陷入沉默。

    “我为我侄子感到抱歉。”

    “是我应该道歉,情绪太激动。”西服男子表情稍微舒缓,平淡一笑,“让你笑话了,对不起。”

    周安摆摆手:“没事!”

    简单的礼貌性发言后,二人间再次沉默了下来,仅有河水流逝的声音,周安瞥了眼西服男子,并不知道对方在想些什么,一时间手足无措,不了解前因后果,他不知晓如何安慰对方。

    男人的眼泪非常珍贵,宛如黄金,天底下到底有何种大事能让一個男人为之落泪。

    过多的话语只会令二人显得尴尬。

    江天磊歪着头,看了看自己叔叔,又看了看西服男子,好奇得很,好似明白自个刚才惹祸了,也是沉默不语。

    “你说,魔都这座城市是不是太无情?”西服男子忽然间开口,语气充斥着落寞,“无情得令人发冷、发寒。”

    周安缓缓呼了口气,正儿八经地说道:“现在是冬天,你穿少了点。”

    西服是能抵御冬季寒冷的,但那些都是做工优良、材质上乘的高档西服,其价值昂贵,眼前这男子的西服显然并非花了大价钱,自然能感受到冰冷和寒凉。

    身边这熊孩子都一身羽绒服了,你还搁这超风度呢?

    “呵呵。”西服男子笑了笑,嗓音略微沙哑低沉,“魔都这么大,繁华昌盛,熙熙攘攘,为什么容纳不下一个小小的我?我本以为靠着一腔热血和努力能在这座城市扎根,然而难度却超乎想象。呵呵,当初幻想着努力拼搏,功成名就,扬名立万,衣锦还乡,哪知道混成这地步...”

    魔都,东方明珠,东方巴黎,国际大都市,繁华、奢侈、热闹,一系列高大上标签贴于这座城市上边,是无数人梦想生活的地方,即便死后,依然渴望埋葬于魔都青浦福寿园。

    这座城市的包容性吸引外来人口入住,然而有个恐怖的事实是,百分之九十五的外来口人买不起房,甚至稍微懒散点,能否独自养活自己都成问题。

    光鲜亮丽的外表由无数人血汗组成。

    一将功成万骨枯。

    这城市非常漂亮,但就像结婚娶媳妇那样,美丽的女生不适合绝大部分男人。

    魔都不适合大部分人。

    西服男子从小出生于农村,既无家庭背景,又没人脉资源,甚至连老天爷似乎也不太待见他,学习天赋欠缺,仅靠着穷得一无所有的努力,考上一本学校。

    大学经历太多,见识太广,花花世界迷人眼,自小平凡的西服男子忽然有扎根魔都冲动,怀揣着梦想。

    大学毕业后,西服男子便在魔都找了份工作,定居下来,平日为日常生活所奔波,然而魔都一直崇尚优胜劣汰的崇林法则,西服男子本是普通人,和别人相比,学历、能力、情商、背景、人脉资源,都相去悬殊。

    踏入社会,仅靠努力已经不能让其实现价值与梦想。

    由此,西服男子所产生的垂头丧气和惘然所失。

    和煦日光缓缓洒满大地,为冬季的人们带来一丝温暖。

    周安缄口无言,安静地听着西服男子讲话,一点一滴诉说心里话,自觉担任倾听者。

    有一说一,周安非常理解西服男子的感受,那种费劲心思而无所得的无助。

    假如没有天降横财,他现在处境和眼前男生并未有太多差别,或者甚至更遭,因为和这男生相比,他更加懒惰,努力更是从未拥有过。

    农村出生的孩子见过城市的繁华,谁又能抵抗得住花花世界的诱惑,即便蜗居大城市,仍旧趋之若鹜,随着时间流逝,农村孩子忽然间发现大城市并没有想象的那般美好。

    遭受到大城市的排斥和伤痛后,农村孩子有种远离的冲动,可是在城市待久后的他们,和那熟悉的农村早已形成一种深深的隔阂,再也回不到小时候的那一刻。

    这便是,融不进的城市,回不去的乡村。

    他们是城市最熟悉的陌生人,也是乡村最陌生的熟人。

    “滚!”周安一脚踹在七月小腿,蠢狗现在居然学会咬裤子了,语气不善地说道,“爬一边玩去。”

    “汪汪汪!”

    “你赶紧离家出走,走得越远越好。”

    “汪汪汪!”

    “嘿!你还赖上我了?蠢狗!”周安翻着白眼,为自家狗子的无耻所无语,低头看了看熊孩子,眼神灵动且清澈,对二人...一人一狗的交流很惊奇,捏了捏脸蛋说道,“带蠢狗一边玩去,别跑太远。”

    “好的,叔!”闻言后,江天磊神采飞扬,声音提高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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