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一更+二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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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了,这么一个肉包子,在末世她愿意拿一枚三级晶石去换。

    “好吃就行,厨房还有很多,慢慢吃,管饱。”程溪热情招呼道,像现在这样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场景,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幻想过。

    虎子一口肉包,一口蛋羹,一口豆奶粉,忙的不得了,都不知道该吃什么好了。

    要是后妈早点来,是不是他就能早点儿吃到这么多好吃的了?

    杨盼盼一个人吃了八个肉包、一碗鸡蛋羹,外加一碗豆奶粉,才一脸餍足地停下来。

    长得好,有钱,厨艺好,吃的好,而且看上去脾气也不错,她莫不是真捡了一个大便宜。

    养家的事儿不能让一个人来,杨盼盼盘算着,她一天拿十个公分,白天闲暇时可以去山上挖野菜,顺便捉些山鸡野兔,到了晚上,还可以趁着没人的时候去河里捞鱼。

    杨盼盼把要改组拿更高工分的事儿告诉程溪,让他帮忙去找生产队长说一下,毕竟在生产队长那里,本村人的面子更大,怕程溪不相信自己的实力,还补充道:“能拿多少工分,村里那边我愿意接受检测。”

    程溪怎么会不相信大佬的实力,在书里头,大佬可是比村里所有人都能干,甚至一个人能当两个青壮用,可是再能干,一天也只能拿十个公分。

    越能干岂不是越亏!

    如果淘宝店不能用也就算了,但现在他已经顺利上架了一款商品,虽然应该还没卖出去,可应当也只是时间问题。

    “这事儿过几天再说吧,不着急。”程溪抿了抿唇,“你总要给自己放几天婚假,在家歇一歇,而且我这几天就要去部队那边接孩子了,虎子还得你在家照看,要不就先别去地里了?”

    “那怎么成?”杨盼盼不赞同地道,“去一天算一天的工分,能挣工分干嘛在家闲着,等你走了,我再歇也不迟。”

    是这个道理,程溪也属于歇不住的人,他年三十都会在外面做兼职,越是那时候才越挣钱呢。

    但现在不是情况不一样嘛,淘宝店的事儿他还没想好怎么跟大佬说,暴露肯定是不能暴露,该怎么圆这个谎,他得好好想想。

    “大哥的后事都是部队帮着办的,嫂子和两个孩子这段时间肯定也麻烦人家照顾了。我是这么想的,咱们这儿也没什么好东西,不如挖些新鲜的野菜,再拿上自家的鸡蛋,好好谢谢人家。这两天你就别去地里干活了,咱们好好准备准备。”

    挖野菜可比去地里干活有‘钱途’,再者,他也跟着大佬好好认认本地的野菜,大佬继承了身体的记忆,他却是没有的。

    淘宝店也该补充些货源了,只四斤马齿苋怎么够,他如果是顾客,看见这么简陋的店面,也不敢下单。

    一边是能兑换粮食的工分,一边是送礼需要用的野菜。

    杨盼盼肯定更乐意选择前者,只是轻重缓急她还是能分清的。

    “那成,走吧。”

    她今天多挖些,把送礼需要的野菜都挖出来,明天不就能去挣工分儿了嘛。

    程溪看了看外面的日头,正是最晒的时候,但一点儿都不影响他们挖野菜,只是不能把小娃娃一个人留家里,也没人可以托付,只能给小家伙戴上草帽,抱着一块去。

    他还从今天买的布上剪了块布条,给虎子做了个大头娃娃,让小家伙拿着玩,免得来打扰大人挖野菜。

    >九块九一斤的马齿苋,一天若是能挖上个几十斤,放到淘宝上就能卖几百块,这可是无本的买卖。

    程溪想的很好,但是跟着大佬到了山上才发现,山虽然高,可马齿苋不多,地上长得多是寻常的野草,可就是普普通通人都不能吃的野草,山上靠下的部分也基本上快要被薅秃了。

    程溪跟着大佬,一直沿小路爬到半山腰,进了林子,植被才渐渐茂密起来,还发现了一大片的马齿苋。

    山下的被薅秃了,半山腰上却有这么多,肯定不能是因为村里人懒,懒得多爬几步山,只能是……山有猛兽,他记得大佬在书里头好像曾经打到过野猪,应该就是在这林子里吧。

    “杨同志,山上有猛兽,所以村里人基本上不到林子里来,你看咱们是不是……”

    “什么猛兽,老虎,狼?”杨盼盼真诚发问,末世的变异老虎肉发酸,变异狼肉更是有一股骚臭味儿,根本不能吃,也不知道这里的如何,是不是像猪肉一样美味。

    “老虎和狼没有,山上杀伤力比较大的猛兽是野猪,要不咱们还是回去吧?”

    程溪不是对大佬没信心,就算带着他这么一个拖后腿的,他也相信大佬面对几头野猪也能不落下风,毕竟他会爬树,爬到树上去就干扰不到大佬大杀四方了。

    这不是还带了个小不点嘛,他没有带着孩子爬树的本领,大佬应当也没有带着孩子战斗的经验。

    野猪啊,杨盼盼咽了咽口水,脑海中自动浮现出早上的红烧肉和中午的酱肉包,对地上的马齿苋就有些看不上眼了。

    “你们先回去吧,回去做晚饭等我回来,我多挖点儿野菜,要是听见野猪的动静,我就立刻往外跑,出了林子就安全了。”

    她决定了,要多挖些野菜,往林子深处走,运气好,能碰到头野猪,运气不好,应该也有山鸡、兔子一类的小可爱。

    杨盼盼打量着便宜丈夫和小娃娃,这俩人还是趁早回家,待在这儿,只会影响她砍野猪的速度。

    程溪深知大佬的凶残程度,立刻答应下来,如果普通人遇到野猪,就算是一口气跑到林子外面去,那也并不安全,野猪急了眼,难道还管林里林外,但是大佬碰到野猪,不用到林子外面,在林子里就已经干脆利落的解决掉了。

    但看大佬双眼放光,一副要搞事情的模样,程溪还是嘱咐道:“野猪并不好吃,野猪肉有一股骚臭味,而且野生动物身上携带各种寄生虫、细菌,人吃了容易生病,杨同志只管挖野菜,家里有足够多的肉,用不着这山上的。”

    不能吃野生动物,已经成为后世大多数人的一种原则了,像程溪这种惜命爱命之人,就更是不可能不遵守。

    但是对现在这个年月里的人来说,肉是奢侈品,有肉吃的时候根本不管是野生还是家养了,但打猎的本事不是谁都有的。

    大佬在书里最早就是靠打猎维持生计,可既然他来了,又有淘宝在,打猎还是算了吧,挖野菜卖钱买肉它不香吗。

    这样吗?

    杨盼盼皱着眉头,在末世根本没有‘野生动物’的概念,能不能吃只看口感。

    山上这些可爱的小东西不能吃,这让杨盼盼有一种失去了一座肉山的悲痛感。

    “那鱼呢?山下河里的鱼能吃吗?”

    如果连河里的小可爱都不能吃,那她岂不是一下子就失去了开小灶的食物来源。

    要知道她的饭量差不多相当于三个程溪,要是不收敛点,她怕把富裕的家给吃垮了。

    “那没关系,水里的鱼是可以吃的。”

    按照规定,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的范围,野生鱼的营养价值更高、口感更好,而且……售价也更高昂,甚至已经到了有市无价的程度,毕竟人工养殖常见,但野生鱼就难寻了。

    也就是说,除了卖野菜,他也可以卖野生鱼。

    这下双眼放光的换成了程溪。

    在书里,因为家中没有备好的喜糖,杨盼盼并没有回知青点,但现在不一样了,程溪之前在淘宝买了一斤喜糖,还是自带盒子包装的,都不需用红纸包了。

    他虽然没有原主的记忆,翻看这本书也已经是好几个月之前的事情了,后面的很多情节都已经不太记得了,但当初他可是仔细研究过这本书的,尤其是前三章。

    小说的前三章被称为‘黄金三章’,是一篇小说的重中之重,他当时可是把这三章的内容逐字逐句的研究过。

    前三十章,也都还记得大致的情节。

    前半本书出现的人物,他多多少少都有些印象。

    只是,研究的再怎么多,放到现实里,他也对不上人脸,也不认识路。

    去知青点的路上,只能刻意落后一步,抱着虎子亦步亦趋地跟在大佬后面。

    遇到打招呼的人,要么含糊过去,要么跟着大佬的称呼走。

    出了家门,一路往东,知青点就在村头,也是唯一一个靠河建的屋子,是知青们自己盖起来的,房子连个院墙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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