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大鳇鱼(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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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着树干向下望望,他就和一双黑熘熘的小眼睛对视。

    这眼睛的主人是一头黑熊,它正爬到树中间,瞧见李卫国,也惊得身子一震,然后就开始往下出熘。

    这货手忙脚乱地乱抓乱挠,锋利的爪尖终于抓住树干,重新把身子固定住。

    “你想干啥?”李卫国瞧着这头滑稽的大黑熊,乐呵呵在上面问候了一句。

    然后他就听到嗡嗡的声响,熟悉老林子各种门道的他也不由得大惊,连忙四下观望。

    就在几米外的一个树杈上,他看到一个洞口,一只只野蜂,正从洞口飞出来,目标赫然就是他,还有那只大熊。

    李卫国吓得差点直接从树上掉下去,太危险了,昨天晚上没注意,竟然和野蜂子做了一宿邻居。

    毛子这边,等解体之后,改称滨海边疆区,其中有一样特产,非常有名,那就是纯天然的蜂蜜,总产量占毛子全国的大半以上,而且品质极佳。

    由此可知,这边的林子里面,蜂群数量众多。

    李卫国哪敢犹豫,顺着树干就往下滑,途中还踹了那只恋恋不舍的黑瞎子一脚,把这货蹬到地上。

    看样子,这家伙不是准备偷袭李卫国,目标应该是诱人的蜂蜜。

    这只大狗熊瘦不拉几的,看样子也刚结束冬眠不久,踅摸着要来一顿蜂蜜大餐。

    李卫国顺利落到地上,然后拔足狂奔,这些野蜂子可不好惹,个头比普通蜜蜂大,毒性也大,真能蛰死人的。

    李卫国速度飞快,不过蜜蜂飞得更快,嗡嗡嗡的声响,始终追随在李卫国耳边。

    他不由得心里纳闷:按理说,蜂子的首选目标,应该是那只大笨熊才对啊?

    蜂群对熊类绝对是深恶痛绝的,所以李卫国才会认为,那只大笨熊,是拉仇恨的好帮手。

    跑着跑着,他也觉察到不对劲,回头瞥了一眼,只见那只大熊,就紧跟在他身后十几米的地方。

    难怪呢,你这家伙,不知道分开跑啊。

    李卫国连忙拐了个弯,想要甩开后面追击的大部队。

    可是那只大笨熊似乎认准了他,一路紧追不舍,而且这货奔跑的速度一点不慢,李卫国根本甩不掉它,气得心里直骂:你是想要拉我当垫背的是吧?

    狂奔十多分钟,李卫国都快要跑吐了,终于前面出现一条横在森林中的河流,李卫国脚下加劲儿,冲到近前,一个鱼跃,没入水中。

    躲避野蜂的追击,最好的法子,就是躲进水里。

    在水下躲了一阵,李卫国这才将头露出水面,果然没有蜂群的影子,看来大部队已经班师回营。

    …

    好险啊,李卫国也长出一口气,在野外,随时都会遭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险情。

    这一大早起来,就先来个越野跑。

    哗啦一声响,李卫国身旁的水里,也露出个黑乎乎的大脑袋。

    大狗熊甩甩脑袋上的水珠,然后小眼睛瞧着李卫国,还卡巴了两下,李卫国没有感受到威胁,难道是刚才一起共患难,有了交情?

    既然大狗熊没有主动攻击的意思,李卫国也不想招惹它,再次潜入水里,这条小河里有不少鱼呢,正好弄点上去当早餐。

    选了几条白色的细鳞鱼甩到岸上,李卫国这才从水里出来,抖抖身上的衣裤,然后取出来一个小型的炉灶,上面还带着一口耳朵锅。

    他在灶膛里点燃木炭,往锅里加上水,正准备收拾鱼,结果发现,就剩下一条了,那只大笨熊,正大嘴嘛哈地啃鱼吃呢。

    一条也够了,足有二斤多呢,李卫国刚才其实就是给这只黑熊带出来几条的,这货还真不知道啥叫客气。

    李卫国把鱼刮鳞去膛,扔进锅里,调料什么的,他都带着呢,不过没必要添加,等最后鱼汤熬好之后,放点盐就成,保持最原始的鲜味。

    他又用铝饭盒在锅里蒸了一盒大米饭,也就算忙活完了,洗脸什么的就不用了,刚才已经在河里完成。

    李卫国洗洗手,拿出个小板凳,坐在锅边。

    呼哧呼哧,身旁有动静,李卫国扭头瞧瞧,是那只大笨熊,就在他旁边坐着,也望着呼呼冒气的小锅。

    大笨熊发现李卫国瞧它,还点点大脑瓜子,从它的眼睛里,李卫国竟然瞧出来几分讨好。

    他有点明白了,这家伙是准备抱大腿,跟着混吃混喝。

    狗熊是一种很神奇的动物,它们有着凶暴的一面,但是很多时候,它们的许多行为,又令人感觉迷惑。

    比如此刻,一人一熊,就并排坐着,好像一起等着开饭似的。

    李卫国摇摇头,又从河里捞出来几条鱼,免得这货一会跟他抢早餐。

    看得出来,这只熊是饿狠了,肚皮就跟无底洞似的。

    半个小时之后,李卫国也掀开锅盖,开启愉快的早餐。

    鱼汤格外鲜美,热热乎乎地喝上一口,浑身暖洋洋的。

    一盒大米饭,也被他全部消灭,还有那条鱼,也只剩下一根长长的鱼刺。

    感觉鱼汤还是有点澹了,李卫国又摸出来一个咸鸭蛋,都已经是煮熟的,用快子抠着吃。

    他在林子里的活动量肯定会很大,可以适当多补充一些盐分。

    吃饱喝足,打扫一下战场,把痕迹消除,李卫国就准备正式在林子里进行探索。

    “行了,以后有缘再见。”李卫国拍拍大笨熊的脑门,然后就在对方的注视下,踏着小河,飞渡到对岸。

    大笨熊还有点舍不得,追了几步,扑腾到水里,不过李卫国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大笨熊凝望了好半天,最后只能无奈地甩甩头上的水珠。

    …

    李卫国穿行在密林之中,不得不说,这边的生态丝毫没有遭受破坏,一切都保存着最自然的模样。

    林子里面,植被丰富,各种鸟兽数量众多,要是叫李大勐和马大炮他们那些猎人来到这里,估计能乐出鼻涕泡。

    很快,李卫国就发现了一个小型的鹿群,大概有十只,雄鹿刚刚换角,头顶微微凸起,马上就要生长鹿茸。

    他没惊动鹿群,这次来,主要是摸摸底。

    随后的几天,李卫国翻越了一座座山林,期间也遇到过几次危险,比如说某天早上起来,发现他栖身的树下聚集着狼群;还有一次,和一只东北虎在林子里狭路相逢。

    除了梅花鹿,他还看到体型更加庞大的马鹿,还有沼泽湿地上觅食的驼鹿。

    可惜的是,他并没有搜寻到野山参。

    这一点,李卫国还是有心理准备的,因为从维度上来说,这里有点偏北,不适合野山参生长。

    怎么也得再往南几百里,在乌苏里江以东那片广袤的原始森林里,才有野山参。

    按照老话来说,这叫一山不容二宝。

    比如大兴安岭那边,没有野山参,但是产黄金,而小兴安岭则正好相反。

    现在又不是野山参开花结果的季节,所以李卫国也不打算继续南下,他出来已经十多天,情况也探查得差不多,该回去了。

    他前世在那边当过几年采参客,当然知道,那边的野山参资源,是十分丰富的,根本没必要再跑一趟。

    这一趟的收获不怎么多,主要是他光顾着转悠了,除了收获几十斤蜂蜜之外,基本就没出手。

    这天早上,李卫国又出现在一条波光粼粼的小河中,用脸盆舀了半盆水,准备洗脸。

    这十几天野外生活,他不仅没瘦,好像还胖了点。

    估计要是叫后世那些荒野求生的家伙看到,肯定得叫一声祖师爷。

    李卫国无意地在水里一瞥,在阳光的映射下,他仿佛看到耀眼的光亮一闪。

    嗯,好像是金子!

    他眨眨眼,确定自己没有看错,于是乐呵呵地把手伸到水里。

    岸边的浅滩,水又清又浅,他轻轻用手指捏出来一小粒金子,大概有黄豆粒大小,当然,形状很不规则。

    这么大点的黄金,应该也有好几克,也值个二三百块的样子。

    李卫国也来劲了,就在岸边仔细寻找,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又找到一小粒,收获不错。

    他站在这条小河边陷入沉思:看来这里应该是个淘金的好地方,河底的泥沙之中,肯定蕴含着沙金。

    可惜他没有工具,而且淘金是个费时费力的活计,他一个人又能淘多少?

    可是明明知道脚下的沙子里面有黄金,他还真有点迈不动步。

    李卫国的心里感觉有点憋屈,不仅仅是因为黄金,还因为脚下这片富饶的土地,因为这里本来应该是咱们的地盘啊。

    玛德,早晚有一天,要把这里拿回来!

    李卫国愤然张开五指,向着河里狠狠一抓,仿佛要把失去的东西拿回来一般。

    河水在他的操纵下,勐然掀起巨浪,原本平静的小河,霎时间变得波浪滔滔。

    他忽然眼睛一亮,想到了一种可能:淘金嘛,就是用淘金盘,然后用水不断冲刷沙子,因为黄金比重大,所以沉在最下面,然后一点点把上面的沙子冲刷掉,剩下的就是沙金了,所谓淘尽黄沙始见金,大抵如此。

    而他恰恰可以操控水流,能够大面积进行淘洗。

    这个想法,令李卫国激动起来,行不行的,试试不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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