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 警察叔叔,我天生神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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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这就像遇到拦路抢劫一样,老实把钱包递过去就好了,千万别试图反抗,否则很可能吃到一颗子弹。新笔趣阁

    “杰弗逊总统”用柯尔特手枪,押着银行经理和一个员工打开金库装钱。

    另一个守在门口,是不是探头出去扫视情况。

    他们分工明确,没有丝毫的慌张,想来不是新手。

    “没事的,妈妈,很快就会过去。”

    克拉克盯着那些持枪匪徒,出于内心的正义感,他很想立刻跳出去,阻止这些坏人犯罪。

    但考虑到母亲的安全,以及隐藏身份的必要,克拉克只能暂时按捺下那份跃跃欲试的复杂心情。

    生命处于别人掌控之下的时候,每一秒钟过得都是那么煎熬。

    那个手持双管霰弹枪的“肯尼迪总统”,好像很享受这种手握生杀大权的感觉。

    枪口不停地扫动着,每一次移动都会引起一片带有恐惧的呜咽之声。

    “老大,好了。”

    漫长的几分钟终于过去,“罗斯福总统”把两袋塞得满满当当的旅行袋扔在地上。

    为首的“肯尼迪总统”将袋子踢到门口的同伙儿面前,让他丢进汽车的后备箱。

    他不确定镇上的警察是否还在赶来的路上,抬手看了眼时间。

    才过去八分钟。

    “选个人质,然后上车。”

    为首的“肯尼迪总统”拎着一袋子钱,对另外的同伙儿说道。

    拿着柯尔特手枪的“罗斯福总统”快速扫了一眼,好死不死选中了全身颤抖,看上去很害怕的肯特夫人。

    女性,中等年纪,可能是家庭主妇……

    这样的标签,会让那些警察感到忌惮,不敢直接动手。

    匪徒粗暴地抓住了肯特夫人,想要把她带走。

    这位兄弟并不知道,自己的路走窄了。

    连佐德将军都因为企图伤害超人的老妈,被按在地上一顿摩擦。

    其他人这样做,下场可想而知。

    “克拉克!”

    就在肯特夫人发出尖叫的时候,再也没办法忍耐下去的超人,像一头愤怒的公牛,红着眼睛猛然扑了上去。

    嘭!

    得益于最近大表哥的每日特训,克拉克没有把那个匪徒撞成一滩番茄酱。

    猝不及防之下,他一头顶翻了对方,那把有可能造成“威胁”的柯尔特手枪滑落出去。

    “法克!你个小崽子!”

    匪徒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阴沟里翻船,让一个高中生给按倒在地。

    然而,还没来得及等他做些什么,一记有力的拳头砸碎了鼻梁骨。

    连带着脸颊像是被钢刀刮过,磨掉大块的皮肤。

    这还是克拉克收住力气的后果。

    否则,对方的脑袋可能要像西瓜一样爆开。

    温热的鲜血,溅在他的脸上。

    头一回跟人打架,而且见血的克拉克顿时有些不知所措。

    他慌慌张张地起身,然后看到门外两个匪徒走了过来。

    双管霰弹枪对准了克拉克的胸口,那个戴着“肯尼迪总统”面具的匪徒头领发出残忍的笑声。

    轰!

    一团硝烟散开。

    强劲的动能和弹片击中超人。

    银行里的众人纷纷捂住嘴巴,仿佛不忍再看。

    如此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要死在匪徒的枪下……真是一场悲剧。

    尤其是肯特夫人,她情绪激动之下,差点儿晕厥过去。

    可几秒钟过后,并未出现他们预料之中的血腥场景。

    克拉克下意识看了下中弹的胸口,只觉得微微有些刺痛,不由地向后退了几步。

    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反应。

    “你他妈是什么怪物?”

    这下子轮到匪徒头领震惊了。

    面前这个看上去稚嫩、青涩的高中生,挨了一发霰弹枪都没事?

    他不信邪,拉动枪栓,准备再来一次。

    可克拉克没有给“肯尼迪总统”这个机会,他从大表哥身上多少也学会了一个道理,不要让敌人有任何反击的余地。

    几步之间,他便跨过两人间隔的距离。

    扬手握住那支双管霰弹枪,用力一捏!

    嘎吱!

    发出令人牙酸的金属变形声音。

    枪管瞬间被扭成麻花。

    嘭!

    克拉克轻易地从匪徒头领手里,夺过报废的枪支,然后当成棒球棍甩在对方头上。

    这一次,他完美地控制力道。

    最多打成重度脑震荡,但绝不会有任何生命危险。

    仅剩的那个匪徒“杰弗逊总统”看到这一幕,连忙头也不回,仓皇地爬进汽车,点火发动引擎,一路绝尘而去。

    克拉克本想追上去,而后猛地顿住脚步。

    他不能把母亲一个人留在银行里,那可能会有危险。

    十几秒后,银行职员确定那个匪徒离开,一股脑儿围到克拉克的身边,用惊奇的目光打量着他。

    这时候,超人才意识到一件事。

    自己是赛亚人的秘密,好像暴露了?

    情急之下,愤而出手的克拉克,早就把养父乔纳森的提醒抛之脑后。

    等解决完抢劫银行的匪徒,他才想起来,自己不应该这么做。

    “你救了我们!”

    “这个孩子是个英雄!”

    “他没有受伤……”

    “……”

    各种各样的声音挤进克拉克的耳朵,他变得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

    人生第一次成为焦点,还被称之为“英雄”。

    克拉克很不习惯,他小心地推开那些围在身边的人。

    扶起受到惊吓的母亲,准备离开。

    这个时候,刺耳的警笛声响起。

    警察们终于赶到。

    可他们只看到两个昏过去的匪徒,还有兴高采烈的银行职员。

    这是怎么发生?

    警察脸上写满着问号。

    这场面看起来不像是抢劫银行,反倒像某种主题的狂欢派对。

    “警官,就是那个穿校服的孩子。”

    有人指着克拉克说道。

    “大家说,是你打倒了这两个持枪悍匪?”

    挺着啤酒肚的胖警官走过来询问,他有意无意观察了一会儿现场,发现那支被捏成麻花的双管霰弹枪。

    “这也是你弄的?”

    克拉克有些拘谨,他挠了挠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别紧张,孩子,我只是录个口供。你阻止了一场银行抢劫,救了在场的所有人,他们都很感激你,警局也会给予嘉奖。”

    胖警官经验丰富,放缓语气,想消除克拉克的戒备心理,然后开始套话。

    “说吧,你是怎么打倒他们的?”

    一个高中生放倒两个持枪悍匪,这听上去像是天方夜谭。

    克拉克喉咙滚动了两下,想起大表哥教的那些话,回答道:“警官,我,我天生神力,只是挥动拳头就打翻他们了。”

    胖警官圆润的面庞,猛然严肃下来。

    “那这也是你天生神力?”

    他指了指克拉克的胸口,破烂得衣服露出一个空洞。

    那是霰弹枪造成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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