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 神探查克,你是骗不了我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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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果然,我又成透明了。”

    菲比幽幽的声音在众人耳边响起,重新将众人的注意力拉了回去。

    罗斯怒而离开。

    乔伊还想留下来看热闹,却被三女赶走了。

    至于菲比演了这么大出戏装可怜博同情,能否说服两个闺蜜给她一个打查克的机会,就是今晚的重头戏。

    次日。

    珠宝店老板在店内和两个死掉的持枪劫匪交火枪战的视频,成为了街头巷尾大家热议的焦点。

    那段视频,被很多人循环慢镜头播放了无数遍,都在仔细揣摩这些镜头代表的含义。

    不过都是先下结论,然后才带着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的。

    比如站在支持珠宝店老板这一边的,都是去看这两个持枪劫匪对珠宝店老板造成了生命威胁。

    任何一个小动作,比如非裔街头混混一向穿那种必须手提的松裤子,在枪战中,裤子往下掉了掉,下意识伸手提裤子好逃窜。

    在辩护律师提醒下,支持珠宝店老板的这一方,将这个动作解读为珠宝店老板以为他还要掏枪,所以清空弹夹后追杀出去是合情合理的。

    哪怕这个动作,只是摄像头的视角。

    从珠宝店老板的视角,根本看不到这个动作。

    而执行助理检察官本·斯通也知道了今天舆论会很爆,对他们很不友好,所以早早准备了查克的视频分析结果。

    从科学角度去解读珠宝店老板是谋杀而不是合法反击。

    但正如民选竞选上来的地区检察官亚当·希弗说的那样,没几个人在乎这些科学理性,该从情绪角度去看这件事的,即便觉得查克分析的很有道理,也故意视而不见。

    很快就开庭了。

    法庭上。

    艾米·圣地亚哥警探上了证人席,被辩护律师交叉询问:“警探,你作证时说你在我的当事人店内看到新油漆,怀疑他被抢劫过,你有这些怀疑,是否还有其他根据?”

    “是的。”

    艾米·圣地亚哥警探颔首道:“我们查过两位死者的情况,布克先生被记录持械抢劫和袭击罪,甘蓝先生曾经盗窃、偷车、袭击!”

    “这个袭击罪是怎么回事?”

    辩方律师追问道。

    “布克先生曾经因为醉酒驾驶一辆被盗车被警察勒令停车检查,然后他用了一把螺丝刀袭击了检查他的警官。”

    艾米·圣地亚哥警探表情复杂的说道。

    没错!

    这两个死者全都犯过袭击罪,其中一个还曾经袭警,在艾米·圣地亚哥警探这样的警察眼中,也死有余辜。

    但是她现在只能帮着他起诉杀了他的人。

    这种感觉并不好受。

    正如辩护律师屡屡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的当事人是英雄,他只是做了警察该做的事情。”

    她是认同这一点。

    只可惜警察这么干,完全没有问题。

    但良民却不能这么干。

    哪怕这两人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她现在只恨当初被袭击的警察为什么没有尊重传统,当时直接清空弹夹,也不会有现在这么多麻烦。

    “谢谢。”

    辩护律师看了陪审团一眼,微笑离开。

    之后他直接让自己的当事人也就是被告,上了证人席。

    一如既往,这么做有好处也有风险。

    风险是上了证人席就有可能在交叉询问环节在检察官的询问下自证其罪。

    好处则是更能打动陪审团。

    而现在这个案子明显证据什么的已经不重要了,最重要的就是情绪。

    在一边播放录像,一边询问被告当时是什么状态后,辩护律师问出了所有人都好奇的问题:“在你追出去时,你当时在想什么?”

    这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因为在店内反击,将这两个持枪惯犯打死,所有人都不能说什么,反而要给他颁奖赞他是英雄。

    但是追出店外击杀了两人,这就存在了很大的问题。

    不仅是法律上的问题。

    也有违背常理让人生疑的问题。

    毕竟按照正常人的心理,在击退了持枪劫匪后,正常人都该躲在比较安全的店内,寻求帮助,而不是追杀出去,在没有遮挡的街上继续和两个持枪劫匪交火。

    就算他比一般人勇。

    但这种勇也可能会让一部分支持他的人内心嘀咕,是不是真有什么问题。

    而现在辩护律师就是让被告珠宝店老板在证人席上来一番坦白局。

    没错!

    又是坦白局!

    和菲比一样,这种坦白局毫无坦诚可言,全都是辩护律师安排的剧本,事先演练过很多次了。

    全是演技!

    当然肯定也有感情,只不过相比于演技,感情占比显然少了很多就是了。

    “这两人想杀了我,他们很危险。”

    证人席上的被告珠宝店老板开始回答:“作为一个公民,我有责任阻止他们。”

    然后在辩护律师的一问一答中,虚构了店外发生的真相,让故事向着对他有利的方向展开。

    “为什么事后你没有报警?”

    辩护律师又问了一个关键问题。

    也是故事里的不合常理的地方。

    如果真是英雄,自认为自己没错,事后为什么不报警?反而任由两个尸体留在大街上吓人,还立刻做了那么多的伪装。

    又是刷新油漆挡住弹坑。

    又是拔掉安全摄像头,取走证据录像带。

    又是当着警察的面撒谎。

    这些都是有违英雄的人设的,必须有个交代。

    不用完全合情合理。

    但多少有个说辞,让支持他的人能够和人怼线时有个说辞。

    “第一次在利堡时,我报了警,事后这些禽兽差点杀了我的妻子,我不想这种事情再发生,我只是想做正确的事情,也永远只做正确的事情。”

    遇事不决,家人侠来!

    准没错!

    “你从哪里学到这些是非观?”

    辩护律师继续捧哏。

    “公民课上,在我来的地方,只有警察和士兵才能持枪,像我这样的人不能保护自己免收罪犯的侵害。

    但是在美国,我认识到每个人都有持枪权,就像是民兵一样,我只是按照我从课上学的行事。”

    被告贬低祖国来将罪恶横行的纽约抬高,让看透这里面的逻辑漏洞的人想笑,但是在陪审团那里就是欣然点头了。

    毕竟。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辩护律师和被告看见陪审团的反应,下意识以一种极为克制的得意目光看向听众席上的查克,仿佛在说:“看见了吗?这才是民众的呼声!我无罪!一天牢都不用坐!你骗不了我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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