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4:坎伯兰夕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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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4:Sunset(坎伯兰夕阳)

    Alex离去后的几天,我心里有种说不上的失落,干任何事都心不在焉,头脑里总在猜测他究竟去了哪里。试着拨他号码,结却发现手机落在福特车后座未被带走。出门前他沉默不语,脸色阴郁,只说自己需要走几个地方,搞清一些发生在很久远的往事。整个人显得心事重重,和一贯的无忧无虑相差甚远。

    这一切,皆因那晚无意间聊起他双亲的往事,Alex似乎猛然记起些什么来,急着去揭开迷雾。然而陈年旧闻发生在十年前,倘若真有着什么,也随着岁月流逝,痕迹像被拖把拖地般抹除殆尽,要找出真相谈何容易?难不成是回欧洲了?这更不可能,身份的缘故,他无法像个正常人说走就走。

    “还有一种可能,或许是你隐瞒自己太久,让他感觉你这个人城府太深,因此不辞而别。”我的情绪也波及到了Chris,她在餐桌前望着我,叹道:“总之,你将自己的一切都告诉了他,而他却极少谈论自己,这不公平。我们现在生活不稳定,你的身份又是越境在逃。”

    “你是说……”我的心脏悸动了一下。

    “是的。”她眨了眨蓝色大眼睛。

    三月份我在犹他州偶遇徒步旅行者,开车闲得无聊,便与之攀谈解乏,无意中说了些自己的状况。其结果,这人慌慌张张借口上厕所,在公路旁跳下车,窜进一家餐馆再不出来。不久之后,我便远远听见警笛声,这才恍然大悟,心急火燎驱车遁逃。一连开了几天车,直到进入堪萨斯境内才稍稍安心些。之后不久,我改了车牌,并打算找家厂将车外漆也换掉,又担心会遭人起疑,从此便开始昼伏夜出,等到万籁无声这才上路。走得乏了,就随处找个野地,像原始人那般支起营帐野营荒原。

    那段遭罪的经历,至今令我记忆深刻。

    毕竟,和Alex再契合,我们也仅仅认识俩个月,若没有小孩看顾不周跑出了门,一切都将擦肩而过。我不敢说Chris过于疑神疑鬼,多留一颗心眼总是对的,沿路过来她随我吃尽苦头,整个人亦不见了当初澳洲缠手时的朝气。

    不过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终将要发生些什么,总也是避免不了,不如索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才好。长久以来我其实想过,自己最差的境遇无非是直面追踪而来的人。一旦陷入那种地步,我便直接往警署一窜自动投案,至于再将来,并无规划。总之,走一步算一步,天无绝人之路,我已开始过惯这种东奔西跑的生活,反而不适应正常人生。.c0m

    “一分钟”人见Alex请假,立即瞄上了他舒适的睡袋,我独自守夜感到百无聊赖,索性手插裤兜,独自散步在Downtown。过了桥,站在坎伯兰河对岸遥视蝙蝠侠大楼和远处稠密人群,一种既喧闹又孤独的感觉油然而生。纳什维尔不亏是田纳西首府,即便临近午夜依然人来人往,刺目的灯光倒映在水岸,无比炫目。(蝙蝠侠大楼是该市的景点,AT&T大厦,因楼顶的两座塔尖酷似耳朵,被人戏称作蝙蝠侠大厦TheBatmanBuilding.)

    就在我极目远眺时,散瞳余光中左侧大道上有个人影一晃而过,虽看不真切,但那一头齐肩长发实在太过熟悉。我不仅暗自吃惊,撩动双腿紧追而去。这人行走如飞,活像一阵风,外加街上许多观光客横七竖八挡道,在霓虹强光的照射下,前面的影子朦朦胧胧,我看的十分吃力。直至这人下了地铁过道,这才勉强跟住。

    进入建筑,灯光黯淡下来,我这才分辨出,所跟的人并不是Alex,只是背影酷似他,一头金色齐肩发,同样胯着个米黄色战术背包。论个头足足小了一圈,柔软的双肩显然是个女人。我自嘲地摇摇头,打算折回去,霎那间对这背影好奇起来,这个女的正面大概会长成什么模样?她显得如此匆忙,买了代币后将钥匙包拉在了售币机顶上,我想唤停她,但女孩一转便汇入了茫茫人海之中。

    取过小包时,她已经下到站内,我只得向问询小窗形容对方一番,并交出了包,随后便原地顿顿腿长吁短叹而去。

    散步般回去的路上,我为自己感到好笑,Alex离开才几天,我俩也谈不上谁离不开谁的程度,仅仅彼此只是失意人,聚在一块抱团取暖罢了。思索良久后我才顿悟,自己的失常并非因他中途离场,而是心底深处受他影响,也弥漫起挥之不去的绝望和孤单。离开三藩市港区开始逃亡时,一轮鲜艳的太阳正在冉冉升起。当时的我,还故意对着它大喊一声:老子总有一天,还会回来的,不知不觉已过了很久。

    说说简单,可未来在哪里?我的归途又会怎样?此后的我该何去何从?就连和亲友通话,这起码的一点也做不到,包括自己父母。这种煎熬,不是几周几个月,有可能会是几年甚至更久。

    我不怕警官,被逮住顶多再次收监,而真正威胁我的,是三藩市那家败了官司的Group,他们主子可谓对我恨之入骨,牙根都咬断。虽然他与Carlos的恩怨情仇我并不清楚,唯独有过一次照面,也难说其本质是个绝对的坏胚子,或许此人也有一定的准则。但我令他颜面扫地并搅乱他的吞并计划,即便条子们肯放过我,他也是不肯罢手的。原本我有其他的出路,那就是入伍参军,加入军队后他拿我毫无办法,假设我能建立功勋并保证自己活下来,成为战场明星,他更不敢随意加害。可现在天下太平无仗可打,外加我连条子们也一起得罪,连最后的机会也看不见了。

    站在法国梧桐树下,透过黑沉树梢仰望昏黄路灯,我长叹一声,将盒内最后一支烟抽完,搓揉着脸跪倒在地。

    几天后的休假日,恰逢好天气,我打算带着娘俩,好好逛逛纳什维尔。闯到这里一眨眼已是两个多月,我的人生几乎都耗费在黑沉沉的剧院里。趁着双周薪刚到手,我不必再精打细算过日子,好久没有和她们出门上街了。

    我们的目的地是田纳西表演艺术中心,作为纳什维尔一个地标性的景点,被印在各种导游手册上,就仿佛不到黄河非好汉那般,是每个臭烘烘的观光客必去之所。身边的两位,最大的活动范围是从家到剧场这一段,平日里宁愿窝在住所蒙头大睡打发时间也不爱游山玩水。但这阵子Chris见我闷闷不乐的,在今晨刚醒来时便撒娇嚷着要出门,也许是想借着逛街来稀释我心头淤积的烦恼。

    到了地方一看,白天没表演,仅仅傍晚五点多有场音乐会,合着现在时间才早上十点,这附近也没个好玩的去处,除了酒店仍是酒店。小孩倒挺快乐,在大草坪上发疯般地飞奔,兴奋了一阵,便和一个黑小孩蹲在角落里看杂草中的虫子。

    我抱着脑袋躺倒在地,望着头顶蓝天白云倒映在四周镀膜玻璃外墙的建筑上,慢慢划过。而Chris则在翻手上一套在内华达某小镇邮局买来的地图手册,打算寻觅下一个观光客必到的景点。

    阳光打在她的后背上,在伦勃朗光阴效果下,Chris的脸显得更为楚楚动人,就和我俩当初相遇时那样。望着她专心致志的模样,我情不自禁握住她的手,移到自己眼前,故作惊讶地说道:“怎么回事?”

    她这才回过神来,迷惑地望着我,不知自己五根指头有什么问题。

    “这根手指,这个位置上,不该有个大戒指吗?”我指着她的无名指,说。

    她咯咯地笑了起来,刚想说些什么,孩子牵着黑小孩的手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Cathrine太小,还不懂怎么说话,但这会儿正跳着脚,吵着要去有水的地方。她的”朋友“比她略大,对我说那是个公园。时隔不久,这小孩的妈打另一侧买了冰淇淋回来,见我们替她暂时管小孩挺满意,忙表示自己可以开车带路我们去。

    “就是坎伯兰河边,日产(尼桑)体育场附近的一块绿化空地。”胖妇女有些尴尬,可能在她离开时我们还没来,这会儿手里只拿着一个蛋筒,是给儿子的。她指指自己,说:“工作繁忙,我正巧要送孩子去那附近的全职妈妈(注:美托管小孩的机构,内有兴趣班和儿童乐园),待上整个下午,会路过那里。那里什么都没有,但小孩都挺喜欢那个去处。”

    美国的不少黑人家庭都比较破碎,并非是受到社会歧视,或没有受教育机会。成绩再差考不上名校,完全可以上社区大学,再不及格也能拿荣誉毕业。主要是这类家庭大多是单亲妈妈,孩子们几乎不知道自己爸爸是谁,眼前的这位胖妇女和儿子就是。黑人家庭里依旧有把孩子管得十分优秀的人家,再平凡之中也有伟大的母爱,这主要还是取决于个人本身。

    在走去取车的路上,我顺道买了两只汽球,提给俩小孩人手一只,跟在车后颠簸,很快便来到了所谓的公园。在挥手道别时,胖妇女说其实好玩的地方并不少,例如世纪公园内的帕特农神庙,游人必到的GaylordOprylandResort&ConventionCenter,这个万豪旗下传说是世界上最大的酒店度假村之一等等,不过小孩未必就会感兴趣。我们手上旅行导读是过期的,那些标注的中古货地点都是她爸这个年龄层次的人会走动的地点。

    眼前的坎伯兰河岸,就是片空旷的绿化带,它建在下城到纳什维尔东的高架河桥下,这里在过去是一片破破烂烂仓库般的房舍,绿化带在这一基础上营造起来的。地方空间大车随便乱停,外加不要钱还绿草成荫,果然有不少夫妇带孩子在附近玩乐。孩子一见远处是跳动的黑点,失了魂般跑将过去,而我则在边上的超市买来些啤酒佐食,晃晃悠悠走下去,见Chris已坐在草坪上。

    这片天地真是小孩的天堂,眼前满是和Cathrine差不多年岁的小孩,正哇哇乱叫在草坪上侧身翻,满脸鼻涕泡,杯装饮料淌一地。我小时候一直受电视剧影响,认为美国人都是虎狼教育,小孩像野草般任其成长,但这园子里慈父良母也站得到处都是,和世上任何国度的人都一样,这才是平凡的都市人生。

    地方热闹,自然也招引来些自由意识很强的街头艺术家,拿着几根玻璃棒在水杯上敲击演奏,四周围了群人看。当耳边的喧闹逐渐远去,我扬脖喝空一罐啤酒,转过脸正巧和Chris四目相对,她正支着腮帮凝视着我。

    “你不渴吗?,我见你来的路上满身是汗。”我朝她一扬手,提过去罐果汁。

    “我不渴,正在想哪,你在表演中心前说的话。”她摆摆手,抱着膝盖,摇晃身子道:“这些天,你一直在说Alex,人有时就是这样,会感到莫名孤单,我有过,我也能明白。”

    “你知道算上今天,我们认识了多久?”我心头一震,有些想说的话憋在心头实在太久,不由打口袋掏出本橘色小本子,翻到第一页,上面标注着日期:1995年1月15号。这是我第一次遇见她的日子,距离今天,已经三年多了。时间虽然并不长,但我也好她也好,包括我俩身边的所有人,多多少少都发生了变化,有些很大,譬如我;有些很小,譬如她。我还记得Chris第一个笑颜,那是在澳洲酒店附近的布兰妮格啤酒屋内,她说我笨嘴笨舌的模样很可爱。那时的我,课堂上接触的女孩都很不咋样还不如西雅图中学里的,见到后就无法平静,心潮涌动了好久。

    能与第一眼瞧见便喜欢上的女孩同坐一席是个奇迹,能在之后与她跨过大洋携手亡命天涯,这更是奇迹中的奇迹。

    Chris在我心头的价值,远远超过那一轮三藩市红日,甚至替代了整个世界。

    望着她含笑不语,我有些不知所措,翻出手机开始计数:“我数学很差,其实我也不知道距今究竟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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