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手里呀捧着骨灰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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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

    也快亮了。

    陈玄帆穿了一身的黑衣华服,昂首阔步,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清河县的大道上。

    头顶是未散去的黑夜,还有压过来的一层怨气鬼雾。

    鬼雾弥漫之中狰狞的鬼脸,已经不再咆哮,而是瞪视着前方。

    身边是冷风嗖嗖,吹起他脑后的青丝和衣袖裙摆。

    表情肃穆的用双手捧着一个一尺多高的黑色陶土坛子,坛子口上盖着他的那口大黑锅。

    身边零星的有从家门里走出来,目送他的百姓。

    扶老携幼,眼含着热泪与希望,就像是在送别大英雄。

    但只要仔细一看就知道,这些人眼神里,唯独没有依依不舍。

    因为虽然路上只有陈玄帆一个人,可他却不是所有人送行的主角。

    主角是他怀里的那口锅——下的魂瓶的主人——厉鬼美人——李忆卿李小姐。

    所以这也不是送英雄,而是在送瘟神。

    陈玄帆手里捧着的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坛子,而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魂瓶,装着能送走半个清河县的厉鬼的骨灰。

    这他要是一不小心,脚下站立不稳再摔个大马趴,那可就有大热闹可看了。

    深吸了口气,努力的平复着“砰砰”乱跳的小心脏。

    “其实你不必如此,抱着我的魂瓶出城,也无不可。”李忆卿的声音从铁锅之下的魂瓶里传了出来说道。

    “不可。”陈玄帆表情严肃认真的摇头道,“小姐宽宏大量,全城百姓和我们猎妖军都感念你的仁慈。小姐既然选了我护送出城,那是在下的荣幸。怎么能冒犯姑娘?不过是双手捧着送出城外,算不了什么。可也是我的一番心意,小姐不必在意。”

    谁也别想拦着我拍鬼屁!

    “……你这人,倒是实诚。也罢,你既然有这份心,我也不会亏了你。”李忆卿笑了一声,淡淡的说道。

    “小姐说这些就见外了。”陈玄帆矜持的一笑,转而又道,“不过小姐要是愿意给,我就在这先行谢过李小姐了。”

    “嗯,之前的话兴许有些假,这一句却是真诚的很了。不过就算你是做做样子,也挺讨我的喜欢。”李忆卿又笑道,“那你可捧结实了,且快些出城,不然天亮了,可说不好会怎么样。”

    “小姐尽管放心,在下没有别的优点,就这两双腿又长又直,迈开了走,速度快的我自己都害怕。”

    “……”

    魂瓶里传来一声轻笑,再没有动静了。

    陈玄帆长舒了一口气。

    这把应该是稳了。

    双手捧着一个大陶土坛子,不说坛子本身和里面骨灰的重量如何,就里面待着一只厉鬼小姐姐,这压力之下,能忍着不手抖,都是他心理素质过硬了。

    姿势的确是别扭,不自在的要命。

    可让他抱在怀里?那是肯定不行的。

    不是怕李忆卿赖上他,是怕冒犯了对方,被一巴掌拍死。

    那死的可就太不值了。

    不是陈玄帆在夸张和妄自揣测,而是他很明白一个道理。

    这女人,和男人不同。

    生来就不同。

    孔子说七岁不同席,母亲会教会女孩子保护自己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能在女厕所之外的任何地方方便。

    人烟稀少的地方,就连女厕所都不安全了。

    而男人,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概念。

    会选择在哪里上厕所,完全取决于个人素质和膀胱的容量上限。

    所以,男女在一些事情上的容忍程度,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毕竟在荒郊野外,书生能遇见女鬼。女人就只能遇见色狼。

    女人夜跑被猥琐大叔拦着不让走要微信,被走路都晃悠的大爷问多少天一晚,这都是家常便饭。

    一群女人和一个男人喝酒吃饭,颜值高低如何,男人都是在兴奋和更兴奋之间徘徊。

    一群男人和一个女人只是吃饭,不管长相好坏,女的都得是害怕和更害怕上下紧张。

    安全阙值不一样。

    生活环境不同,很难做到感同身受。

    陈玄帆在当保安和送外卖的经历中,掌握到了和女性接触的小妙招。

    管好自己的手和脚。

    如果对小姐姐没意思,就连嘴也一起管好。

    因为一些言语上的逾越,在男人之间能算是“情趣”,在男女之间只能算是耍流氓。

    身为男人,陈玄帆感觉身边的男人大部分还算很正常,但就是界限把握不好。

    怎么说呢,有时候献殷勤,女人首先想到的都是防备。

    有些话吧,如果觉得别的男人对自己老婆说了会想砍人的,就尽量别说了。

    保持起码的尊重和安全距离,就很好。

    这种觉悟,是给他带来过切实好处的。

    女人对男人的容忍度普遍高,要求却很低,仗着长得不错,和这一招装绅士,陈玄帆没少蹭好处。

    夏天有饮料雪糕,好评如潮。

    冬天有奶茶红包,赚的不少。

    除了一些自我感觉过于良好的极品,还有在婚姻中遇人不淑把所有男人当仇人,歇斯底里发泄不满的妇人,会让人很崩溃之外,一切都还挺好。

    别看现在捧着的魂瓶里是个厉鬼,很显然,也吃这一套。

    厉鬼怎么了?

    现在是厉鬼,生前也是个女人。

    对待性情多变的女鬼,只需要更多的尊重,乃至于恭敬。

    但是,又不能太过分,不然就成了舔狗。

    舔狗,就失去了自己的尊严。

    一个没有自尊的人,他的恭敬只会被认为是毫无价值可言的垃圾,不值得被重视和回礼。

    人必先自爱,而后人爱之嘛。

    所以拍鬼屁是要拍的,但不能把姿态放得太低。

    一个卑躬屈膝的奴才拍的鬼屁,值钱吗?

    能得到的多少好处?

    肯定没有一个守礼的俊美猎妖军后起之秀,得到的更多。

    赏赐下人,随后一块银锭子就行了。

    送礼,能送一块银锭吗?

    那肯定不行。

    所以,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陈玄帆可是花费了一些心思的。

    首先他身上这从头到脚的就不一般。

    玉冠束发,脑后挂着古铜色发链。饕餮暗纹的黑色锦袍,宽袍大袖,走动间腰背挺直四平八稳。

    阴风拂过如美玉的俊脸,发丝飘起,铃声泠泠。吹起袍袖衣角,如芝兰玉树临风展,风流潇洒。

    就这一副卖相,围起来收门票不过分吧?

    这么折腾所谓何来?

    当然是为了捞好处。

    他这么冒险与厉鬼共舞,为的是什么?

    就是为了捞好处。

    所以要尽善尽美,不过是出卖一些色相而已,咱有这条件,何乐而不为?

    李忆卿有了面子,自己能落下好处。

    这买卖,划算。

    美人厉鬼李小姐让猎妖军答应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让陈玄帆亲自护送她的魂瓶出清河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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