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去当卧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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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家辉暂时还没有去重案组的打算。

    交通警虽然是军装警,但胜在工作时间固定,每天都是固定时间上班,算是作息比较规律的工作节奏。

    可若是去重案组的话,所面临的就是无穷无尽的案件,以及无限时长的加班,工作强度增加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儿。

    何家辉当了半辈子的刑警,每天都是过劳的节奏,如今好不容易可以稍微休息一下,他还想多过几天正常人的生活。

    重案组作为便衣警察,立功的机会多,升职的机会也的确是更多一些。

    但现在的何家辉,可不缺少功劳,击毙龙虎兄弟、端掉制毒工厂,逮捕摄影师阿Bart,随便一个功劳都能吹一辈子,足够让何家辉去考升级试的。

    何家辉缺乏的是工作年限。即便是去了重案组,他依旧得熬到年限,才能被上司推荐考升级试。

    对于何家辉而言,既然到哪里都是混年限,那还不如找一个轻松点的岗位,压力小一些,还能少掉头发。

    于是乎,何家辉继续留在了交通部,当一名交通警。每天就是骑着大马巡街,疏导一下拥堵的交通,以及处理交通事故。

    西九龙辖区范围虽然不大,但交通情况还是很繁忙的,每天高峰期的时候,必然会发生堵车,交通事故也常有。

    香江生活节奏快,香江人的开车速度也普遍比较快,经常能够看到在狭窄的街道里飞驰的汽车,再加上道路比较狭窄,一个刹车不及时,就会造成追尾。

    这日,何家辉刚处理完一起交通事故,无线电通话里便传来了总台的声音。

    “总台呼叫27!”

    “27收到,请讲。”何家辉立刻回应道。

    “在大埔道,有一辆黑色摩托车,撞坏了私家车后视镜后,向新界方向逃逸,车牌号NC2458,请立刻前往追截。”总台开口说道。

    “27收到,马上前往。”何家辉说着,便向事发地点奔去。

    没过多久,何家辉便看到一辆黑色摩托车,车牌号正是NC2458。车上是一名身穿皮夹克,头戴黑色头盔的骑手,正驾车向前飞奔。新笔趣阁

    何家辉立刻打开了警报器,然后用车上的喇叭喊道:“前面黑色摩托车,NC2458,请立刻靠边停下!”

    黑色摩托车听到警笛声,非但没有停下来,反而开始加速向前飞奔,显然是想逃离警方的追捕。

    何家辉也不客气,立刻追了上去。

    宝马R系摩托车的性能本来就非常优越,而警用摩托车的发动机,又是经过特殊改装的,性能上大大优于民用摩托车,所以何家辉很轻松的就追上了那辆黑色摩托车。

    追上之后,何家辉也不着急,就只是不断的逼近黑色摩托,不断压缩他的行进空间。

    被警察逼迫到近前,黑色摩托车的骑手显然是有些慌,他拼命给油门,想加速逃离,可是黑色摩托车的性能却无法甩开警用摩托车。

    终于,在一個转弯的地方,黑色摩托车由于速度过快,失去了平衡,直接摔倒在地上,连人带车滑出去老远。

    何家辉立刻停下车上前查看,那摩托车手带着头盔,并没有大碍,只不过摔倒时候速度太快,冲击力让他有些脑震荡,一时半会是爬不起来的。

    何家辉又上前查看那辆黑色的摩托车,在黑色摩托车的后备箱里,发现了一大包红红绿绿的类似糖果片的东西。何家用手颠了颠,大概有一斤重。

    但何家辉知道,这东西肯定不是糖果,十有八九是氯胺酮丸。要不然的话,摩托车骑手也不会见了警察就疯狂逃离。

    “这批货大概值个四五十万吧!车上带了这么多货,肯定不是自己吃的,这骑手应该是专业运货的‘脚’。”何家辉心中暗道。

    根据香江的法律,运输毒品也属于重罪,最高会被判终身监禁。

    于是何家辉立刻向总台汇报道:“27呼叫总台,我已经抓到了嫌疑人,从他的车里搜出了疑似氯胺酮的东西,请立刻派人支援。”

    ……

    何家辉可是端掉过4700万的制毒工厂,对于这几十万的小案子,压根也没放在心上,等支援过来之后,何家辉说明了情况,便继续去巡逻了。

    下班时间,何家辉返回了西九龙交通部。

    大军sir凑了上来,开口说道:“家辉,听说你今天抓到了个骑摩托车运药丸的?”

    何家辉点了点头:“是啊,已经交给毒品调查科跟进了。我估摸着这也就是个运货的古惑仔,不是什么大鱼。”

    “呵呵,家辉,这一次你可猜错喽,毒品调查科审他的时候,还真审出来一条大鱼!”大军sir开口说道。

    “什么大鱼?”何家辉好奇的问。

    “雷王!十大悍匪的雷王!这个运货的古惑仔,竟然是雷王的手下!要知道雷王这个家伙,已经好几年没有露面了,真希望这一次能够通过这个古惑仔抓住他!”大军sir一脸兴奋的说。

    上一次抓捕摄影师阿Bart之后,何家辉便特意去查了一下十大悍匪的信息,如今的他已经不是以前那样一问三不知了。

    雷王这个外号,则源于日本的暴走族。“暴走族”在日语中就是飞车党的意思,而最早的时候,暴走族被称之为“雷族”。

    雷王认为自己的车技足以在暴走族里称王,因此便给自己起了“雷王”这个挺中二的外号。

    这个雷王原本就是个飞车党,平日里就是骑着摩托车上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走路人的包,或者抢走路人身上值钱首饰之类。

    由于他车技好,跑的也快,警察赶到之后,他早已经逃之夭夭了,因此便逐渐的有了一些恶名。

    后来有社团注意到了他,也会雇他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比如社团成员之间有矛盾,便雇他去打个黑枪,打完黑枪就骑车逃跑,别人想追都追不上。

    再比如某人跟另一个人有仇,要花钱买这个人一只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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