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5 章 权倾朝野攻x隐忍皇帝受(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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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桐也在一旁,轻轻地啊了一声。等看清楚马上的人是谁后,顿时失去了兴趣。

    “宸王这回是出尽风头了。”她感慨道。

    往年的春猎,都是孟千舟陪着陛下,他虽然是文臣,但骑术射箭这些并不差。每回狩猎时都是满载而归,很是给陛下长脸。

    可惜孟千舟实在不争气,原先陛下已经准备解了他的禁足,不必再闭门思过了。但是孟千舟听说沈知雪也要参加狩猎后,以为是陛下强迫,两人又闹了一场不愉快。

    陛下一怒之下,重新关禁闭不说,还以大不敬之罪降了他父亲与哥哥的官职,以示惩戒。现在朝野都知道,孟家已经彻底失了圣心,从前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现在却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意识到自己连累了父兄之后,孟千舟才彻底老实。

    但也因此,彻底与春猎无缘了。

    今年春猎由宸王一手操办,在北定山林场失火的情况下,用这么短的时间还能办得这么妥帖,就连他们也挑不出错处。等春猎开始后,宸王若能拔得头筹,他的党羽们恐怕要得意一阵了。

    “谁出风头都不要紧,能把这件事办成就说明他并非庸才,这是我朝的福气。倘若让无才的人出尽风头,引起攀比奢靡之风,那才可怕。”

    谢景收回目光,道:“走吧。”

    蜀桐点了点头:“是。”

    住馆处已经提前准备好了晚膳,但谢景一时间吃不下,就让他们晚些再传。

    他的房间已着人妥善打扫过,里面共有三间,虽然不如永安宫宽敞,但收拾得格外整洁。进门处明间往里走,便是佛龛,台面上供奉着一尊观音,香炉下干净得抹不出一点灰。

    从明间往左便是书房,梨花木桌椅,桌上摆着各类毛笔镇纸,北侧开着一扇圆窗,窗框镂空雕琢,正好圈住了窗外的一束桃花树影。

    明间往右便是居室,和书房相比更暖一些,设计上也更隐秘。居室的窗只开了半扇,光线透进来,一眼就能看到窗外的秀丽山景,落霞漫天。

    说起来也奇怪,这地方虽然不如永安宫宽敞,但是素雅清新,别致幽静,这里的一桌一椅、一草一木都格外合他的心意。

    蜀桐跟个监工似的绕来绕去地检查,但也挑不出什么错处,就好像是陛下身边的人亲手布置的一样。心里虽然不开心,但也只能作罢。

    谢景躺了一会儿,但是睡了一整个白天,实在是睡不下去了。他翻了个面,看着外面还有光亮,太阳并未坠到山崖处那道漆黑的阴影下,便决定出去散散心,透透气。

    此处离狩场还有一段距离,附近布满了宫廷守卫,谢景便没有带蜀桐,独自出了门。

    外面,官员们还在四处走动,有的还在整理行李;有的人爱干净,打水把屋里的家具重新擦拭一遍;有的聚在一起唠家常,但不管怎样,脸上都是一片自在快活的神色。

    他们平日里公务繁忙,就算是偶尔的休沐日,也不过一日的空闲,难得这样不问政事、单纯

    的娱乐时刻,心里自然是快活的。()

    谢景没有打扰他们的意趣,抄了一条偏僻的小道一路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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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历已过三月,一些耐寒的不知名的小花早早地开出了花苞,代山前两天刚下过雨,土地还是湿润的,空气里遍布着青草清冽的香气,还有奇异的土腥气。他从小道上踏过,褐色的土壤在鞋底边沾了一圈痕迹。

    唰、唰、唰——

    间断有序的声音不断传来,响一阵低一阵的,谢景停下脚步,在他前方一块低矮宽阔的平地上,一匹白马站在马棚外,它长长的鬃毛和马尾垂落着,风一吹,银白色的毛发就舞动起来。

    穆山显手上拿着一把梳毛刷,袖子卷到胳膊处,露出小臂微微拱起的肌肉线条,抬手作业时,甚至能看到鼓起的筋脉,一阵起、一阵落。

    谢景目光扫过,地上放着两桶水,一通清水,一通浑浊不堪,想来是已经打过皂角粉了。

    马的气味较重,尤其是在长跑过后,闻着实在叫人“苦不堪言”。京中贵人自诩身份尊贵,是不愿做这些腌臜事的,大多教由马夫打理。

    像宸王这样亲自洗马的,大概少之又少。

    干净的布巾从马背、马肚和马腿上擦过,沙沙的声音听起来格外沉浸、安逸。谢景驻足看了一会儿,并不打扰,等他清理得差不多了才走上前。

    白马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咴咴地叫了两声,蹄子在草地上跺了两下,又做出要甩马头的姿势。穆山显喝了一声,立刻把它按住,余光里瞥见谢景的身影,微微一怔。

    “陛下?”他拉住马儿,等它恢复平静后才松开手,“陛下什么时候来的?”

    “走到这儿看到你在刷马,就过来看看。”

    穆山显哦了一声,看他眼睛还落在白马身上,依依不舍的,不觉好笑。

    “这匹马是叫雪,是数年前我在西北时从一个商人那里买来的,如今已经养了有……六七年了。也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但它极通人性,性情温顺,所以出行时常伴在侧。”

    说着,他摸了摸雪影微微干燥的鬃毛。

    雪影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像是要回应主人一般,咈哧一声,湿润的鼻孔里吐出温热的气息。

    这匹马的故事,谢景从前也听说过。当年宸王去西北采购良马,当时看它身体瘦弱,并没有看中,只是若不买走,它便要被商人卖到集市里去,做成马肉烹食。一匹弱马而已,也废不了多少钱,宸王便将它和其余一批汗血宝马一同买走。

    传闻这马极通人性,深知主人的恩情,在雪关时曾经数次救宸王于危难之中。

    谢景看了一会儿,“我曾经也有一匹马。”

    “曾经?”

    “转赠他人了。”谢景轻声道,“我身居高位已是身不由己,若要它陪我困在宫中,不得自由,总是于心不忍。若是将它留在宫外,我虽是它名义上的主人,可一年到头也不能见到它几次,见到了,也不能和它一起跑个畅快。”

    “既然如此,还不如放

    ()    它回去,不要留在我身边,做一匹自由自在的马儿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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