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章 画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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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静悄悄,日出长路漫漫又迢迢。

    接下来半月。

    沿途大小千米山二十几座,座座野山、野径、野路子。

    五人在这些山中穿行,有乱石峻峭难行的峡谷,泥泞的山路,骤升陡降惊涛骇浪的高峰。

    还有处处荒芜险象环生的悬壁。

    东方青枫,刘司晨,鹿二七,元樱他们可以。

    但祖宗难带又难养。

    原本七日的路程,走了半个月。

    半月时间,阙家这祖宗原本鹅蛋小脸,已经瘦成了瓜子脸。

    任谁看了都心疼。

    林中蚊虫多,偏不爱叮旁人,只喜欢阙门祖宗那身嫩皮子,右脸颊被叮了,有个红点,脖子也叮了一处,红红的一个点。

    露出来的手腕也是。

    明明从上到下,包得最严实,只露了脸和手,却只有她被叮得最严重。

    出行前,鹿二七在阙清月的那件厚实的孔雀蓝披风内,缝制了天丝避煞符,并将这件披风稍微改良了一下,风帽可戴在头上遮挡风雨日光,挡风祛寒,披风底下收拢起来,兜住里面的衣服,避免刮蹭。

    靴子也换了黑色。

    但这样防不了露出来的皮肤。

    刘司晨还心想着,不就是被蚊虫叮咬一下,那有什么?他们两军对垒行军打战时,天天山里滚泥里爬,小小蚊虫而已,算得什么?蛇虫都经常遇到,遇到了扒皮取胆,上锅喝汤吃肉。

    这阙氏祖宗,多少娇气了些。

    直到他看到坐在石头上的阙氏小公主。

    阙清月微仰着头,侧着脸,元樱正在往她脸上涂一种消肿解毒的药草汁。

    其它几人不远不近地瞧着,那脸颊叮咬的红点。

    在雪白皮肤上异常明显。

    阙家祖宗的神情看着还算淡定,但是总给人一种可怜兮兮又美又惨的视觉。

    天赐白皮,一点虫子叮咬的红,就让人觉得动心动肺。

    好似水晶破碎了,美人毁容了,羊脂中间一渣黑。那种美好的东西,被打碎,被污染,被毁坏的可惜感。

    油然而生。

    刘司晨:“……”

    “这可恶的虫子。”叮谁不好,非得叮她?冲我来!

    祖宗受点苦,受点伤,是真惹人心疼啊。

    别说刘司晨看着不忍,另两位也不逞多让。

    半月时间,其它人处处照顾她。

    宁愿走的慢点,麻烦点,也求这位祖宗莫要瘦了,莫要病了,莫要凉了热了。

    每次遇到不好走的路,他们四人会先走,踩出一条路来,再让阙氏祖宗跟着走过来。

    阙清月看着不似世俗中人,长得一脸一身受不得苦的样子。

    但路上没喊过苦,异常听劝,让她停便停,让她走便走。

    她知道,这是自己回京之路,该渡的劫,该受的苦,抱怨没用。

    所

    以她能忍则忍,尽量不给他们多添麻烦,每日手拢着她的披风,他们走,她也走,他们歇着,她也坐一会儿,但几乎走哪坐哪儿。()

    哪怕有虫子咬她,也只是先躲一躲,实在躲不开就跑到元樱身后,让元樱赶走,或者跑到东方青枫身后,让他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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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咬完会盯着那个包看半天。

    她不喊疼,可把其它几人心疼坏了。

    鹿二七一路找啊,终于在座小山上,发现一株不起眼的草药,它的叶子有强烈的祛蚊虫功效,极是稀有。

    于是缝个香囊,将叶子碾碎,让阙清月随身佩戴。

    但一株几片叶子,不够。

    东方青枫一人寻遍方圆十里山脉,找到了十余株,鹿二七摘下叶子,晒干,放进她披风兜里。

    自此以后,阙氏祖宗有大量的驱蚊草在身,蚊虫总算不近身了。

    可祖宗难伺候,也更难喂养。

    虫子不咬了,但好不容易养出的气血,现在因为赶路,吃不好睡不好,天天翻山越岭。

    辛苦可想而知。

    元樱再多的照顾,条件有限,也只能让祖宗舒服一点,何况这祖宗,鲜美的肉她不吃,羊奶也不喝,众人只能天天四处给她找野味素菜果子。

    鹿二七顿顿用陶罐煲汤给她喝。

    好在正值秋季,山中处处有宝,不用担心填不满五脏庙,只要肯找,很能找到些不错的野生药食双补的植物,刚出土时效果最佳,有的年份还很好。

    东方青枫处处留意,在一处山谷石壁下,采到一株人参,观其龄,应该有二十年。

    鲜参,再配上竹笙蘑菇,甚是美味。

    竹笙蘑菇人参汤,红枣猴头菇汤,薯仔木耳杂陈汤,鲜人参玉瓜汤,甜姜花生栗子汤,山药野菜野木耳汤。

    每天换着花样,当日能采到什么野味,就会给她煲什么汤,每两日会放些人参须须,元气这东西不能补过了,也不能不补。

    前几日发现,山谷里有一株野梨树,结了很小的黄梨果,吃起来酸酸甜甜,口感颇佳,可以给那挑食的祖宗当零食,还在谷中采到极为滋补的一兜野生红枸杞,与偌干野酸枣。

    大清早鹿二七就生火,煲了一锅香梨枸杞酸枣汤。

    生津止喝,扶虚补弱。

    他每次汤煲得多,阙氏祖宗喝得少,一碗就够了,剩下的,都是众人分着喝了,直到他们都喝胖了,这娇气难养的祖宗,才终于长出了点肉。

    脸颊稍微圆润了一点,嘴唇也红润许多。

    不枉他们四人天天跟着补,补得身上力气都无处发泄。

    于是开始改善生活,伐木盖房子。

    他们已进入山腹之地,许久未发现人的迹象,前路漫漫,后无追兵,那何不让自己的日子过得舒服些?

    于是几人走到哪,先找个落脚点,有时候运气好,遇到野生山洞,或者山涧夹缝,可遮风挡雨,能睡个安稳觉还好。

    运气不好,找不到这些地方,也不

    ()    能幕天席地。最得上有顶,下有床,左右有壁,身边有人才好。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四人会临时搭个住处,元樱巨力砍树,刘司晨用剑修理枝丫,鹿二七做饭及割枯草藤蔓,东方青枫直接负责基建。

    以粗木为根基,钉入泥土中,二角最稳固,绑搭在一起,一个简单的帐篷就有了雏形。

    这个结构,无论风怎么吹,都不会倒,元樱拔的树都比较高,所以搭完里面空间挺大。

    外面再以大量的滕蔓遮盖,围上厚厚一层。

    就是一处简单遮挡风雨的夜宿之所,大量枯草就是床铺。

    元樱开始时,还会给祖宗做床,之后每次都会有人给阙清月搭床。

    只是人换了,不再是元樱,而是东方青枫,主要是元樱做的床太粗糙,扎手,有一次把祖宗手扎破了,出了一滴血。

    这一滴血,可把几人心疼坏了,补都来不及,又失去了一滴,尤其鹿二七心疼地拍了下扇子,指着道:“哎呀呀,十滴血,一滴精啊!”

    惹得刘司晨与东方青枫侧目。

    尤其东方青枫,上下打量他,在女子面前,说什么呢?

    所以之后,元樱直接失去了搭床资格,换东方青枫来,他做的确实比元樱做出来的更结实,做完还会细心的将周围毛毛刺刺砍掉,免得扎伤了她的手。

    鹿二七一边煲汤,一边看着:“啧啧啧……”

    见到没有,遇到喜欢的人,男子的心会比女子还细,就算野外睡一夜的床,也要细心修理,大点的毛刺都被他用刀刮平,就怕那祖宗再扎到手。

    皇子竟然也如此纯情,鹿二七也第一次见,也不知那阙氏祖宗看到没有,她睡的每一张床,都是心动的证据。

    所以每次离开的时候,最可惜的就是这野外的天然帐篷,还有那张床了。

    鹿二七边搅动汤,盖上盖子后,展开扇子问道:“东方兄,你若回了宫,皇上是否会赐婚与你?”毕竟年纪也到了。

    二十一,也该封王赐府了。

    东方青枫拿刀的手顿了下:“在新皇登基前,不会有赐婚这件事。”

    他说完将手里的刀反手一下,收入刀鞘,站起身。他的那些兄弟,会极力阻止,败坏名声都是其次,哪怕真的有,除掉对方,也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当然,对此事,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秋日夜晚寒凉,火堆在帐篷里一夜不息,保暖祛寒,也能防野兽打扰。

    站在帐篷里,抬头二面绿色植物,滕蔓从上面自然垂下来,颇有几分野趣。

    丰原山脉里有一种开蓝花的植物,他们见阙氏那小公主喜欢,会多割一些回来,搭在上面,特别香。

    尤其夜晚睡觉的时候,花中蜜被火气一烘培,早晨醒来,整个帐篷都是此花的香味。

    香气闻起来还挺文雅,阙清月让元樱寻了些,晒干做成了香囊。

    几人在等饭食汤水的时候。

    皆围在阙清月和元樱旁边

    。

    看着她俩玩一种没见过的戏法。

    拍手游戏。

    让鹿二七二人没想到的是,元樱竟然把把输。

    阙氏祖宗懒洋洋地坐在木凳上,伸出手。

    元樱坐在另一凳子上,也紧张地伸出一只手。

    阙清月掌心朝下,元樱掌心朝上,一二二后,元樱打阙清月的手。

    只见懒洋洋坐在那里的阙氏祖宗,一只手搭放在旁边,一只手伸出来,望着元樱的神情。

    她手只要轻轻一移,元樱就打了个空。

    反应之快,移动的时候,每每就差一点点。

    可元樱每次都打不着。

    而阙清月每次都能打到她。

    围看的二人,看半天没吱声,终于,刘司晨在旁边忍不住吐槽道:“阙姑娘不会武功,元樱,你一个习武之人,竟然打不过?()”

    竟然连你那脾气不好,弱不禁风,迷人又娇气,懒洋洋又不爱动的祖宗都打不过?

    真是惊掉人的下巴。

    阙清月抬眼看了刘司晨一眼,微一抬眉。

    收回了指尖上翘的花指素手,低头理了下衣袖,不玩了。?()_[(()”

    没意思。

    元樱这才回头说道:“我是打不过吗?”

    二人看着她,以为她会说,我那是让着祖宗的,你们懂个屁。

    结果元樱说:“我是真打不过,这个玩法不能用武功,不能用内力,还不能用神力,不能用任何气力作弊,只能靠本能和手速,像普通人一样玩,我的武功根本用不上。

    祖宗她就是反应比我快,我……次次输。”

    这游戏,阙清月经常将她轻松拿捏,武功不及,却处处碾压,不服不行。

    “啊,这……”这么厉害吗?

    刘司晨看向身后的殿下与鹿二七。

    “你们不知道吧?她被外面的人夸的最多一句话是什么,你们知道吗?”元樱说。

    “什么?”

    “天人之姿!”

    “这在玄门代表什么,你们知道吗?”元樱问。

    刘司晨望了阙清月一眼:“不知道。”

    “那是玄门最最最高的赞誉,顶级的,这么说吧,如果不是祖宗她不喜欢练武,她若习武……”

    元樱指指刘司晨:“你们。”然后又指指自己:“我。”

    “都是菜鸡。”

    “天人之姿在玄门,那就是传说中的天纵奇才,就是你们门派里常说的那种骨骼清奇,天赋异禀的人,甚至更厉害呢。”

    所谓天才,就是没有经过任何雕琢,本能所达到的程度,它就已经在所有人努力的终点线上了。再稍微一努力,就能凌驾众人之上。

    “在玄门,天人之姿指得是,很多东西,不学自会的天赋,就如天人一般,无师自通。”鹿二七随手将银扇打开,边摇边解释道。

    “对,就是如此。”元樱道。

    “就像琴,祖宗天生就会

    ()    ,甚至没有请过琴师,就已达到琴技的玄境,”这种境界,是别人一生的追求,祖宗随便挥两下,就能达到这种勾动人的喜怒哀乐的境界。

    所谓的玄境琴技,战场之上,若将士情绪低迷,玄境琴师弹上一首,就能提升将士二到五分士气,有士气,便有二分胜率,但此境界玄师难得,很少见,即便如此,很多军中也会有这种琴师在。

    祖宗玄境琴技的事,也很少有人知道。

    能听到她琴音的人,更少之又少。

    二人皆看向阙清月。

    阙清月听得笑了。

    她低头,理了下衣摆,正了正袖子才道:“你们别听她的,都是胡话罢了,什么天纵奇才,别人信,你们也信啊?”

    说完,她眉眼一挑,看向他们。

    这二人都是各门各派的佼佼者,在他们面前提天才,她摇了摇头,多此一举。

    二人只觉得这祖宗脸一扬,眉一挑,他们就眼前一花。

    阙氏小公主,真不得了,瘦了之后,她竟然更美了。

    什么人竟然会越惨越美,越瘦越美,越夜越美,越欺越美,没法形容。

    谁敢说啊?谁懂?

    那次误入湿地,差点陷入沼泽,几人出来时,浑身脏兮兮,这祖宗平日爱干净,还是第一次脸都脏了,上面抹了几道泥土。

    可那时候,谁也不敢说,她竟然在脸花了的情况下,美到惊人,越脏的东西,沾在她脸上,反而越显得她整个人,白如玉脂,晶莹剔透,唇红如樱,美貌杀人。

    又美又惨,越惨越美,这一路光看着她。

    都愿意多干点活,半点怨言也没有。

    只要有她在,哪怕她坐在那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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