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刁钻的角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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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全国上下还有几百万的赤脚医生,这些人虽能治病,但始终不是真医生,治病救人粗暴。

    陶明便是被赤脚医生所诊断,死亡时警方草草检测便入土为安。

    至于法医?

    这比大熊猫还珍贵的人才,2003年一些地方一个市都不一定有一个,莲山县上哪找法医鉴定去!?

    所以,综合来看....

    还真就如黄石所言,材料上的文字不可完全相信,可能是患病,也可能是刘婧琪激发起急性病致死。

    只是...

    「公诉人,正如你方所说。」

    张伟忽的开口,借用对方的话术。

    「医疗落后导致我们不得妄下定论!」

    「同样,我们也不得对刘婧琪致陶明死而下定论,依据疑罪从无的角度,有关陶明一事,应当判定其为「患病」!」

    眼下的2003年,实际应用中讲究疑罪从有。

    但最起码表面上还是得疑罪从无的。

    最重要的是这种时间跨维度较长,含糊到极致,无法验证的东西,2003年也确实会疑罪从无。

    只是..

    「刘婧琪将陶江诱拐进深山,这是无可反驳的事实!」

    恍惚间。

    代理人席位忽的传来一道声音。

    众人抬头看去,便见徐德忽的开口,挑选了另一个角度进行攻击。

    张伟一顿,旋即内心破口大骂。

    陶江一事他还未出口,对方便率先说了出来,这就导致自身陷入被动,处于辩驳」而非守擂」的角色。

    尤其是...

    陶江能对量刑能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张伟压下胸腔中的怒意,他沉声道:「审判长,有关陶江一事,我方要表述的是,陶江..

    「」

    说着,他顿了顿。

    紧接着开口,吐出两个骇人的字。

    「没死!」

    没死!?

    两个字落下。

    骤然间,现场所有人眉头紧蹙,沉眉看着他。

    好在。

    张伟没有留时间给徐德等人反驳,而是开口继续道:「从1990年,至如今2003年1月4日。」

    「足足13年的时间,警方从未公布陶江的死讯,当地官方并未找到陶江的尸骨,我们无法断定对方是否真的已经死亡!」

    总的来说。

    陶江与陶明一样,均是处于无法确定」的状态。

    陶明无法确定死因,陶江无法确定是否死亡。

    后者可能被人收养了,也可能已经身死,但没找到尸骨前,官方档案中对陶江的描述便是失踪」。

    失踪不是死亡,法庭不得因此罪加刑。

    最重要的是.....

    「审判长!」

    张伟忽的沉声开口,「13年前,被告人刘婧琪做出如上诸事时,年龄...

    」

    「6岁。」

    「依据《刑法》第17条,原文明确规定:不满12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同样!」

    「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原文中明确提出:刑事责任年龄以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周岁为准,而审判时的年龄!」

    也就是本体法。

    如,你17岁杀人,18岁被抓,那法院审判时便依旧按照未成年审判。

    「案件发生于13年前,当时被告人刘婧琪仅有6岁,依据法例..

    」

    「陶明与陶江,即便真出现犯罪事实,却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张伟扭头,看向审判长。

    「就本案而言。」

    「有关被告人刘婧琪的审理宣判,应当仅限于杨佳乐与赵莉两人的刑责!!!」

    话落。

    他便将心提到了嗓子眼里。

    他这三个角度算是这几天绞尽脑汁,为数不多能用的角度。

    第一条意外死亡还被驳回。

    后两条....

    张伟觉得,作用很大!

    只可惜..

    恍惚间,代理人席位。

    一道声音忽的再次响起!

    「没错,审判长,依据被告席所说,被告人刘婧琪明显该从严从重进行审判!」

    徐德再次开口,将自身的视角与逻辑铺展开。

    只是...

    从...从严从重?

    张伟一愣,明显没反应过来。

    6岁不承担刑事责任所犯下的事...到了13年后的现在,怎么可能还从严从重!?

    他不理解。

    不过下一秒,在场众人瞬间就反应过来了。

    只见。

    徐德脸上忽的流露出笑容,他笑的很畅快,扭头看向台上三个法官,直言道:「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刑法》第61条,即:量刑总原则,基础」。

    「量刑原则明确规定:应当根据犯罪事实丶犯罪性质丶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进行判处!」

    「其中,所谓的情节」,即:平时品行丶一贯表现丶悔罪态度等!」

    「所谓的社会危害性,即:再犯可能性丶出狱后对社会的潜在危险!」

    法官量刑不是随便量的。

    正如之前,有关离婚财产分割」,法官并不会只看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来判。

    而是还会因其余因素影响判罚!

    也就是品行丶悔罪丶再犯可能性。

    品行不佳,认罪态度极其恶劣,再犯可能性极高,那么,从法例上来看...

    「被告人刘婧琪,13年前,仅6岁大便诱拐三岁男童进入深山,其道德便十分恶劣,彰显其低劣品相!」

    徐德没有任何犹豫,果断将一击毙命的话说出。

    「甚至,13年后依旧再犯,更是足以证明,被告人刘婧琪更是毫无悔改之心!」

    「其再犯危险性极其之重!」

    「依据法例,应当从严从重进行审理!!!」

    话落的刹那。

    被告席。

    张伟瞬间血压升高,双目赤红爬上血丝,喉头一甜,整个人怒目圆睁的看着徐德。

    没了...全没了!

    他用13年前,对方只有6岁来减轻责任进行量刑。

    对方却用6岁品行低劣,19岁依旧不改,出狱后社会危害性极大反攻..

    完了...全完了!

    他的三条辩护,此时用了竟跟没用一样,甚至..

    甚至杀人罪」上的从严从重,远比诱拐本身的罪责还严重!

    如此想着。

    张伟呼吸愈发急促,但大脑却感到缺氧,好似上岸的鱼,拼命喘息却依旧无济于事。

    恍惚间。

    一股呕吐感从腹部涌上喉头,张伟面色惨白,手臂发抖。

    明显是被对方逼到情绪躯体化。

    徐德却丝毫不理会他的状态。

    反而扭头看向被告台。

    「审判长,案情已梳理清晰..

    「」

    「请审判台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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